2018年部门预算经泰宁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泰宁县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县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二、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三、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四、直接审计下
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乡镇)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2、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3、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4、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五、按规定对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泰宁县审计局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泰宁县审计局 |
行政 |
12 |
11 |
泰宁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
事业 |
8 |
6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泰宁县审计局主要任务是:预算执行审计、署定、省定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四)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审计项目。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 泰宁县审计局部门收入预算为239.21万元,比上年增加32.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2.28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16.93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9.21万元,比上年增加32.7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0.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90万元,公用支出27.62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2.28万元,比上年增加28.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科目)155.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0.9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三)商品服务支出(科目)13.0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3.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五)项目支出(科目)5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审核项目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2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6.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单位2018年度预算没有安排此项经费支出。上年也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往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同比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本单位2018年度预算没有安排此项经费支出。同比减少2.4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泰宁县审计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28万元,比××年增加28.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泰宁县审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2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泰宁县审计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泰宁县审计局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5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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