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发改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来源: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5-06-26 10:07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福建省定价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2〕503号)要求,我局对历年发布的价格收费政策及定价批费文件开展了专项清理,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将部分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予以废止。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6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泰宁县物价局关于龙凤山陵园墓穴收费的批复》(泰价〔2004〕18号)

  二、《关于龙凤山陵园墓穴收费标准的批复》(泰价〔2008〕05号)

  三、《泰宁县物价局关于核准龙凤山陵园二期墓地收费标准的批复》(泰价〔2015〕15号)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