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拟补助情况公示
来源: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6-22 08:4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78号)、《泰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及评审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泰农〔2025〕68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人员完成了对有关项目建设内容的验收工作,经局会议研究,计划支付补助41.845万元(具体建设及补助情况如附表)。

  现将项目拟补助情况进行拨付前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6月22日—6月26日,监督电话:7832129。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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