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泰宁旅游管委会作为县政府派出副处级机构,承担着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重任,旅委会内设7个局室与旅游局、古城管理处合并预决算。旅委会部门主要职责:(1)承担泰宁旅游产业组织促进、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等行政管理职能;(2)承担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监测、科普、科研、交流等行政管理职能;(3)承担泰宁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古城旅游区的规划、建设、保护等行政管理职能;(4)承担泰宁旅游品牌建设、宣传营运、旅游市场推广促进等职能;(5)承担全县旅游行业、旅游企业的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等行政管理职能;(6)承担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保护、监测等行政管理职能;(7)承担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开发建设、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行政管理职能。
2017年泰宁旅游管委会年初结转和结余2,505.16万元,本年收入13,044.85万元,本年支出14,271.6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78.40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的实施依据:根据各级旅游统计工作要求,加强全年旅游统计年报、季报、月报的上报督查、全市宾馆床位统计调查和游客抽样统计调查等各项旅游统计工作。同时,积极参加上级旅游行业培训活动,开展旅游行业专题培训和学习活动,借鉴别人成功经验,提升我县旅游行业整体素质。
2.泰宁旅游管委会业务费所包括的项目:
行业管理费:3万元
协会会费:1万元
统计试点工作:2万元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加强行业管理,导游培训,提高导游素质,提升旅游行业整体水平和统计工作水平。
4.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旅游行业整体素质
5.项目预期投入情况;6万元
6.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提高我县旅游行业工作者收入水平,为我县税收事业增加收入。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文件规定。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部门业务费项目支出预算安排6万元,总投入6万元,资金到位6万元,实际使用6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评价2017年泰宁旅游管委会业务费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绩〔2015〕2号),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通过获取被评价项目的有关基本情况资料,采集和核实绩效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复核、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旅游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查处力度,全年持续开展“春雷”、“冬雷”行动和“十一”黄金周的旅游安全执法大检查行动,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经评价核验,2017年部门业务费的年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具体如下:
1、时效目标:经核验,所有项目均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目标完成100%。
2、成本目标:6万元部门业务费经费用于部门业务支出。目标完成100%。
3、产出数量目标:全年开展2培训班,春季导游培训及年度导游培训,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100%。
4、社会效益目标:2017年开展导游风采展示,提高导游队伍素质,展现导游风采,提高导游队伍社会知名度,目标完成率达100%。
四、存在问题
虽然2017年部门业务费得到充分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导游培训方式较为单一,主要通过聘请老师进行讲解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缺乏创新性。二是对导游队伍管理及宾馆、饭店及旅行社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广大游客需求。
五、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业务部门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共工作,切实提高部门业务费使用效率,最大限度的满足导游人才、旅游队伍及游客的各项要求,为全县旅游工作提供封号的人才支撑,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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