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宁县委党校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我校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县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训和培训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含后备干部)、公务员、村(居)主要干部和理论宣传骨干;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围绕县委的战略部署,对我县重大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为教学和党政领导决策服务;受县委委托举办专题培训班,针对有关重大理论和方针政策问题进行传达学习。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校包括四个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委党校
财政核拨
12
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泰宁县委党校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为主线,全面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科研咨政、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做强干部教育培训主业,切实提高党校工作水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干部培训主阵地作用。
(二)着力增强科研实力,不断强化科研服务功能。
(三)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夯实事业发展人才基础。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泰宁县委党校部门收入预算为83.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4.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3.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6.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0万元,公用支出20.09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83.0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支出56.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和津补贴发放、社会保障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发放、遗属生活补助、公积金支出。
(三)公用支出20.0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政费、差旅费、三公经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2.5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党校检查指导工作、干部培训外聘省市教师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4%。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0.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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