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泰宁县委党校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党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县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训和培训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含后备干部)、公务员、村(居)主要干部和理论宣传骨干;围绕县委的战略部署,对我县重大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为教学和党政领导决策服务;受县委委托举办专题培训班,针对有关重大理论和方针政策问题进行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党校部门内设三个科室:办公室、教务处、理论研究室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国泰宁县委党校
参公事业
12
1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党校部门主要任务是:根据县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训和培训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含后备干部)、公务员、村(居)主要干部和理论宣传骨干;围绕县委的战略部署,对我县重大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为教学和党政领导决策服务;受县委委托举办专题培训班,针对有关重大理论和方针政策问题进行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干部教育培训
(二)科研信息工作
(三)党校自身建设
(四)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党校部门收入预算为98.8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0.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8.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0.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7万元,公用支出20.69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98.8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干部教育80.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及全县干部培训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1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2.45万元。主要用于外聘教师、省市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6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基本未使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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