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泰宁县财政局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实施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县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指导乡镇财政部门业务工作。
(二)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级预算调整、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县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组织开展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本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指导、监督《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执行。
(五)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订和开展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全县财政专户;执行社会集团购买和政府采购制度、法规,拟订我县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负责控、购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控购方面的违法违规事项。
(六)拟订和执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国有资产权属界定和登记;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拟订和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各项管理制度、预算编制办法,收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指导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并实施监督;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开展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决(结)算的评审,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实施和管理工作。
(八)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实施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十)管理和指导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县级会计代理记帐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全县会计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建议。
(十二)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的测算和资金的分配,监督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制定落实全县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教育、党群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财政部门包括1个行政机关及7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编制数
在职人数
备注
财政局
财政核拨
18
16
行政
采购办
财政核拨
4
4
事业
国资办
财政核拨
4
2
事业
控 办
财政核拨
2
2
事业
国库支付中心
财政核拨
9
8
事业
资产管理营运中心
财政核拨
5
4
事业
乡财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5
4
事业
农业综合开发
财政核拨
2
2
参公事业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财政部门的主要任务是:
(一)完善征管机制,积极组织收入。继续加强收入目标考核,完善部门协税护税机制,充分调动征收积极性。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源调查与税收监控,密切关注新办企业和新上项目的税收动态;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力度,积极清理各项税收旧欠,强化重点企业纳税评估和税收稽查,切实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提高税性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比重。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方式,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的财政收入体系。
(二)关注民生民情,完善支出结构。继续坚持民生优先原则。教育方面,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政策,完善教学设施,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支持农村薄弱校改造,增加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经费保障,落实兑现稳定教师队伍的各项财政激励政策。农业方面,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扶贫产业发展、烟叶生产、农村土地确权、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等项目,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财政资金积极支持农田水利、农村道路、中小河流治理、水库除险加固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医疗卫生方面,深化医药卫生制度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投入,支持县医院、中医院大楼建设及设备购置,提升医疗水平;社会保障方面,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好新农合、新农保、城乡低保、优抚补助、高龄补贴等补助政策。
(三)增强生财能力,主动服务经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中央和省市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扶持政策,加强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清理,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充分利用我县扶贫开发、老区苏区、旅游综合试点改革、生态示范县等政策优势,加强项目对接和申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加大工业招商力度,更加注重环保型税源企业的引进和生成,抓好园区平台建设,促进新办企业投产达产,增强财源发展后劲。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财政融资方式,用好重点产业发展基金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金,推广PPP投资模式,撬动社会资本向政府鼓励的投资领域流动。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完善财政性资金与金融机构贷款挂钩考核机制,激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实体经济信贷投放;继续规范用好企业应急周转专项资金和“增信资金”, 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对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支持力度,对银行业机构取得抵债资产缴纳的税费给予财政奖励。
(四)创新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政府预算编制体系,继续推行全口径预算,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认真做好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健全预算执行监控制度,减少资金滞留。盘活存量资金,加大统筹力度,支持我县经济及各项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国库支付电子化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财政支付效率。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严格控制其他新增债务;加强债务风险预警,统筹政府各项财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电子监督,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实施县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年薪制度,从不同侧重点对全县国有企业财务、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财政局收入预算为384.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0.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0.8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55.8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8.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53万元,公用支出75.32万元,项目支出61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455.8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科目)288.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养老金、医保金、职业年金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科目)24.5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退休人员高龄补贴等支出。
(三)公用支出(科目)75.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差旅、会议、培训、公务接待、车辆运行维护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18.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控制数为1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财政及相关业务部门检查工作、业务指导交流等公务活动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3.9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控制公务接待的数量和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控制数为4.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7.95%,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与维护,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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