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青乡人民政府预算说明
来源:泰宁县上青乡 时间:2018-01-30 14:36

    

  2018年度

   

    泰宁县上青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8年上青乡人民政府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青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三)研究制定、执行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四)负责本乡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农业生产和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对乡内村级财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农业经济统计工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深化农村改革,负责谋划发展思路,营造发展环境,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公益事业,增加公共产品,提供信息服务和社会救济、求助,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负责执法服务。 

  (五)负责本乡区域内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工作,搞好农村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工作;负责本乡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及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加强对本级财政、税收和工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工商、税收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培育市场、发展市场经济,保护经营者之间平等竞争;负责本乡区域内的民族宗教、民政工作,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六)负责指导本乡区域内的公安、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国有资产、人民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村道路、河道运输、消防、危险化学物品、矿山和非煤矿山、农机、电网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本乡区域内的事故抢救、善后和调查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定期分析上报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公布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七)协助党委抓好公务员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下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政策情况。  

  (八)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筹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九)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乡有关的提案、意见、建议、批评等事项。   

  (十)负责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上青乡人民政府包括5个机关行政科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上青乡政府 

  全额拨款 

  行政23 

  19 

  上青乡农业与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事业9 

  7 

  上青乡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事业5 

  2 

  上青乡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事业1 

  1 

  上青乡水利工作站 

  全额拨款 

  事业3 

  3 

  上青乡社会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事业1 

  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乡要始终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合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力争实现全乡工农业总产值增长7%达4.05亿元,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184元达14342元,比增9%。 

  一、结合当地特色,做优农业产业 

  1.着力打造“豆香上青”品牌。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引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组织进一步扩大黄豆种植面积,力争年内黄豆规模种植面积达1500亩;扶持上青游浆豆腐食品有限公司加快豆制品研发力度和豆制品加工厂投产进度,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对接,争取上青游浆豆腐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扩大“豆香上青”影响力。 

  2.着力提升改造茶产业。支持灵秀丹霞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积极争取“茶香金湖”项目,适度扩大种植规模,支持茶叶加工企业,提升茶叶品质。围绕“精心管理,稳步发展,提质增效”的发展思路,加快提升改造老油茶园,支持茶油加工厂改造升级,优化工艺流程,打响上青小籽茶油品牌。 

  3.着力建好特色基地。立足我乡实际,因地制宜,优化布局,在巩固粮食、制种、烟叶种植的基础上,加快食用菌基地建设。实行以奖代补鼓励政策,对规模大村及科技种菇大户给予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扶持。支持福建大源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加快建设进度,力争2018年一季度投产。 

  二、立足生态资源,做旺乡村旅游 

  1.建设施促旅游。以泰宁乡村旅游提质升级为契机,完善旅游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鲤鱼主题雕塑、桥灯、鲤鱼文化长廊、鲤鱼文化节点景观、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等设施建设,提升旅游环境。 

  2.扬文化促旅游。围绕打造鲤鱼文化专业村,以寻为主线,以鲤为元素,将鲤鱼文化融入“水趣崇际”,拍摄一部微电影,讲好“幸福鲤鱼故事”;继续开展“小城过大年”“桥灯闹元宵”等民俗活动,以丰富的文化吸引游客。 

  3.重写生促旅游。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重点对半岭、大坪等古村落进行整治、保护,改善写生环境。按照“绿野乡居”特色民宿标准,积极引导农户发展生态特色民宿,为写生团队创造适宜的居住环境。继续加强与省内外高校对接,邀请名校老师、学生、摄影家等来上青写生采风,拓宽旅游宣传途径。 

  三、持续整治环境,做靓美丽乡村 

  1.持续开展整治。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打造一支专业化、标准化的保洁队伍,建立健全垃圾清运机制,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管护,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工程,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村庄绿化格局。创新乡村管理模式,全面落实“河长制”,持续加大“两违”整治力度,开展乡村两级精细化管理,持续打造宜居乡村。 

  2.持续雕琢精品。继续做好做精崇际、上青、东山、川里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各村实际,融合各村民俗文化,努力挖掘特色旅游资源,形成“北有五彩梯田,南有鲤鱼乡村”的格局。依托乡村旅游发展造势,力争永兴、三南、江边等村列入美丽乡村建设点,形成美丽乡村建设圈,努力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示范乡。 

  四、打牢民生工程,做实社会事业 

  1.稳步推进脱贫攻坚战役。继续推行县、乡、村三级联动抓落实机制和“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结对”工作法,继续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组合拳”,推进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雨露计划、扶贫小额信贷、光伏发电等政策落地落实,严格按照脱贫标准,落实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计划,确保如期脱帽、稳定脱贫,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一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低保动态调整工作,规范低保户、五保户资金发放,抓好村委会换届工作,配齐配强新班子。二是深化“平安创建”活动,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持续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做好卫生计生工作,完善卫计服务体系,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全村民健康档案信息。四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教育投入,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 

  3.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上清溪流域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抓好上青农民体育健身公园和墟日客运班车开通等为民办实事项目。 

  五、着眼人民满意,做到廉洁务实 

  1.建立服务型政府。加强窗口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做到热情服务。认真履行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窗口制度。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投诉,对群众投诉案件进行登记、调查处理,对上级主管部门转办的督办、投诉件及时办理,按时反馈。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效能建设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马上就办制、绩效考评制和机关考勤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2.建设法治政府。深化“七五”普法,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做到政府职权法授、程序法定、行为法限、责任法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多方听取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 

  3.建立廉洁型政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加大作风教育、纪律教育力度,完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与各站办所、各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风墙”。严禁党员干部“带彩打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开支,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各方面。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年, 上青乡人民政府政府收入预算为351.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1.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7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51万元。年末结余结转1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5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84万元。 

  1、人大事务费支出10.71万元,其中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5万元。 

  2、统计事务费支出7.53万元。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费支出67.78万元,其中:平安建设经费2万元,综合治理经费1万元,法制宣传经费0.3万元,关心下一代活动经费1.2万元,老年人活动经费0.3万,道路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工作经费2万元,安全生产经费2万元,消防安全经费1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5万元。 

  4、财政事务费支出16.38万元。 

  5、群团事务费支出11.36万元。 

  6、共产党事务费支出65.08万元,其中:党建经费2万元、纪检办案经费2万元。 

  (二)是文化体育传媒支出6.21万元。 

  (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8万元。 

  (四)是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费支出21.73万元,其中:计生协会经费2万元。 

  (五)是农林水事务支出116.79万元。 

  1、农业事业费支出35.17万元, 其中:动物防疫经费0.3万元,农村环境整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经费6万元,农业产业化经费4万元。 

  2、水利事业支出12.43万元, 其中:“河长制”经费3万元。 

  3、村级组织支出补助69.19万元。 

  (六)上解支出14.7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17.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有关部门事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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