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杉城镇人民政府预算说明
来源:泰宁县杉城镇 时间:2018-03-27 16:01


2018年度

 

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8杉城镇人民政府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杉城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杉城镇人民政府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室及5个下属单位,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按照镇党代会提出的“经济强镇、生态靓镇、和谐兴镇”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有进总基调,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力争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3%,农民人均收入增长9.2%。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壮大经济实力

   1、加快农业向现代化转型。围绕农业兴镇目标,大力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农业产业优势,争取对百香果、火龙果、猕猴桃等农业项目以政策扶持、资金补助和技术支持,鼓励其依托“泰宁滋味”电商平台,拓宽销售渠道,助力产品销售。重点抓好长兴下码头“崖壁长生”铁皮石斛养生谷、八里桥牡丹种植示范基地等项目,打造集养生、观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2、推进工业向产业化聚集。紧盯工业强镇目标,着力把项目建设作为招投资、稳增长、促发展的关键措施,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和投资导向,精心策划生成项目,确保2018年重点项目储备不少于50个、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亿元,内联资金30亿元以上。重点抓好福建微芝赢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泰宁县恒泰纺织布业有限公司、泰宁县狮子山农业观光旅游有限公司等项目建设。

  3、助推旅游向全域化发展。瞄准旅游靓镇目标,主动对接省内外高校,吸引高校学子来泰写生创作。进一步整合全镇旅游资源,做实旅游新业态项目,打造“吃在长兴、住在南会、玩在李家”的旅游格局。持续开展际溪、长兴、南会等景区沿线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扮靓旅游专业村。鼓励和引导村民参与乡村旅游、民宿经营、土特产品销售等旅游相关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将际溪村部文化活动中心以及际溪桥头组旧民房进行改造,聘请专家、民宿大咖、民宿达人进行指导建设,打造“星空”民宿。

  (二)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努力打造秀美乡村

   1、打造宜居家园。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征迁工作,进一步抓好张家坊整体搬迁、城区危房改造摸底排查、城中村收储等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完善安置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河长制”,认真实施“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置”的垃圾处理机制,加快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和生产生活污染。逐步完善农村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新建(改建)三格式化粪池600个,确保所有农户实现污水清洁处理。持续发扬创城精神,保持创城温度,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工作短板,全力配合县里抓好创建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2、建设美丽乡村。持续做好“旅游+”文章,整合际溪、长兴、南会的资源优势,着力打造一条“吃在长兴、住在南会、玩在李家”的旅游新线路。积极做好乡村“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和城乡清洁工程,全面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美化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耕读李家”创建水平,依托自然资源、区域特色、产业优势,加快推进静心书院建设,促进形态、业态、生态协调发展。争取与浙江“中经发”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借助“中经发”力量编制策划“耕读李家”田园综合体项目。扎实抓好梅花鹿园建设,发展梅花鹿特色养殖,融入观光、采摘等趣味性体验项目,丰富景区业态;着力做好创客坊产品研发,与三明学院动漫专业合作,鼓励学生参与,做旺旅游人气;谋划7.5公里环形公路“白改黑”项目,多方筹措资金,进行拓宽改造和质量提升,提高颜值品位。

  3、守住生态红线  强化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大北溪、黄溪、瑞溪等我镇主要流域水治理力度,严控河道采砂,继续推进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做好禁建区内养殖场环保标准化改造。建立健全土地定期巡查机制,实现土地、矿山常态化巡查。落实植树造林任务,实施森林资源保护联防联动机制,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三)全面助推社会事业发展,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1、紧盯脱贫目标,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重点抓好丰岩、南溪、际溪三个贫困村退出摘帽工作深入开展产业帮扶,扶持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等村财“造血”项目,对因病因残等无劳力对象,通过采取入股经营主体方式,扶持更多的贫困户获得稳定分红收入。积极引导贫困户利用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解决生产、创业资金问题。持续加强“雨露计划”培训指导的针对性,转变贫困户“等、靠、要”思想,帮助贫困户解决技术难题。加大扶贫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对企业、社会、个人等民间力量对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传递社会正能量,营造全民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2、凝聚各方力量,打赢平安建设持久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法律援助,构建覆盖全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以提高综治“三率”为切入点,深化平安杉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3、聚焦民生改善,打赢社会事业大会战。不断加大民生投入,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持续抓好乡村小学危旧校舍改造,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倡导婚检优检,加强和改进卫生计生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围绕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加强特色文化挖掘、保护、传承以及阵地建设,加速梅桥村灾后安置房尾款清缴、房屋办证和剩余房屋处置工作。推动民兵预备役、民族宗教、卫生、统计、档案以及工青妇、退干、老龄、关工委、科技、科协等事业全面发展。

  (四)、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牢固树立良好形象

   1、建设法治型政府,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将政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自觉接受人民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凝聚力。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营造良好的民主环境,广泛听取社情民意,提高决策的可行性、科学性、实用性,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责任追究倒查机制,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风险企业、信访积案等复杂难题。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宣传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2、建设廉洁型政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新《党章》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强化资产、资源处置和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环节的制约监督,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人员考勤等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务、村务公开。

   3、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全面决胜小康。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记为民初心,推动服务向民生覆盖、资源向民生倾斜,努力使政府各项决策更近民情、更顺民意、更贴民心。坚持走群众路线,多渠道了解社情民意,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精准破解发展中的难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 杉城镇政府收入预算为919.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19.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19.94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919.9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24万元

  1、人大事务费支出7.2万元。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费支出220.04万元,其中:道路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经费2万元,平安建设经费6万元,综合治理经费2万元,法制宣传经费0.3万元,关心下一代活动经费2万元,老年人活动经费0.4万元。

  3、财政事务费支出18万元。

  4、共产党事务费支出28万元,其中:党建经费5万元、纪检办案经费5万元。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费支出15万元。

 (三)其他教育支出4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费支出231.2万元。

  1、行政运行15.2万元。

  2、民政事务支出180万元。

  3、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费支出36万元,其中,计生协会经费2万元。

 (四)农林水事务费支出321万元。

  1、村级组织运行费支出225万元。

  2、农业事业费支出96万元,其中:动物防疫经费0.5万元。

  ()上解支出1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到境外考察学习。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4.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有关部门事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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