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泰宁县残疾人联合会预算说明
时间:2016-02-05 07:54


2016年泰宁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提高素质,发挥潜能,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建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涉及残疾人的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或管理。

(六)指导乡(镇)残疾人联合会工作。

(七)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八)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泰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含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3个直属事业单位(即残疾人就业指导中心、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福乐家园),现有编制8个,实有11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劳务派遣3人。

三、县残联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社会保障方面。拟实施“贫困残疾人救助工程”项目,即残疾人特困家庭救助项目、重度肢体残疾人盲按康复服务项目及残疾人学生及低保户残疾人子女就学生活补助项目。

2.机构托养方面。一是建议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取“公建—民营—公助”模式公开招投标发展残疾人机构托养事业;二是建议同民政部门积极协商,利用现有各乡镇、村等养老院机构,接纳需要机构托养残疾人,残联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3.继续深化各项日常工作。认真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创业就业扶持、助学、托安养工程、无障碍改造及“二代证”申请发放等服务残疾人日常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收入预算为146.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4.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2万元,公用支出16.03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46.4万元,主要支出科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人员支出64.9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年终一次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费用;

(3)商品和服务支出16.03万元。

(4)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60万,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扶贫、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3.6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工作调研、业务培训、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4.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2016年残联预算说明附件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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