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来源:泰宁县政法委 时间:2018-07-03 10:4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中国共产党泰宁县委政法委员会    

本单位的主要职能:

1.抓化解稳控,努力消除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2.抓好信访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

3.深化专项治理,加大对各类社会风险点防控力度

4.全力防控暴力恐怖风险,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

5.全力深化平安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

预算计划情况:2017,收入预算为21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8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2.21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9元,公用支出97.66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二)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的实施依据。

 为创建平安泰宁。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12个行政村以及6个居委会安排综治协管员。

3.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论证过程。

  为创建平安泰宁,112个行政村以及6个居委会安排综治协管员,辅助做好综治基层相关工作。

 

4.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

 为创建平安泰宁,达标全国平安县城。

5.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112个行政村以及6个居委会每月安排综治协管员津贴100元。     

6.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为创建平安泰宁,达标全国平安县城。      

二、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一)选用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二)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的情况。

    三、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进展及执行过程中目标、计划调整情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通过季度、年中对平安泰宁进行督导、评估,年末迎接省、市、区队平安三明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验收,并制定落实验收的各项指标及标准。

(二)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情况。

客观准确反映我县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程度,以及对党委政府重视社会治安、解决矛盾纠纷、发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工作情况的评价。

(三)项目总投入情况,包括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财政拨款15万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限定资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

(四)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专款项目15万元。

(五)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限定资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112个行政村以及6个居委会每月安排综治协管员。

(六)主要社会经济效益、环境影响、可持续影响等情况。

112个行政村以及6个居委会每月安排综治协管员,辅助做好综治基层相关工作。全力深化平安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

(七)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限定资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112个行政村以及6个居委会每月安排综治协管员。

(八)项目后续工作安排。

1、定期对综治协管人员进行培训和对工作的总结,不断提升综治协管人员的专业素质。2、针对综治协管员管理出台奖惩政策。充分调动综治协管人员的积极性。3、针对实际情况,对综治管理作出相应的变化。

    四、项目绩效目标分析

(一)评价基本指标分析。

(二)评价绩效指标分析,包括项目支出后实际状况与申报绩效目标的对比分析。

(三)绩效定性指标分析。

2017年综治协管员津贴15万元,112个行政村以及6个居委会每月安排综治协管员津贴100元。项目经费分3个季度发放,全年发放15万元,完成100%。各综治协管员辅助做好综治基层相关工作。年末迎接省、市、区队平安三明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验收,并制定落实验收的各项指标及标准。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1、综治协管员队伍建设规章制度有待完善。2、综治协管人员专业素质偏低。3、综治协管人员的专业素质还需加强。4、综治协管人员的积极性不高。5、综治协管人员的流动性偏高。6、群众对综治协管人员的认识不足。

改进和措施:1、完善综治协管员有关的规章制度。2、组织综治协管员岗前培训。3、及时公示综治协管人员名单和地区划分。4、加强对综治协管人员的审核与把关,积极出台对策减轻综治协议人员流动性偏高的问题。5、加强宣传综治协管政策,提高群众对综治协管的认识与配合。6、对待综治协管政策的实施效果要及时反馈。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完善综治协管员有关的规章制度。2、组织综治协管员岗前培训。3、及时公示综治协管人员名单和地区划分。4、加强对综治协管人员的审核与把关,积极出台对策减轻综治协议人员流动性偏高的问题。5、加强宣传综治协管政策,提高群众对综治协管的认识与配合。6、对待综治协管政策的实施效果要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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