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政法委 | 行政 | 7 | 7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主要任务是:以“平安泰宁”创建活动为载体,围绕推进综治责任制落实、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重点整治工作有序展开
(二)注重矛盾排查化解,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三)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提升公众安全感
(四)整合社会资源,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
(五)夯实综治根基,引领群众参与平安创建
(六)创新载体,树立政法队伍新形象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3.04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53.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3.0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53.04万元。
(二)支出总计126.51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26.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6.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2.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93万元,公用支出3.16万元。
2.项目支出54.42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5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科目)68.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57.58万元。主要用于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4年支出4万元。公共接待27批次,113人次。主要用于上级来我县督查、指导、培训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支出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附件: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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