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法委决算说明
时间:2015-11-02 12:01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政法委

行政

7

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主要任务是:以“平安泰宁”创建活动为载体,围绕推进综治责任制落实、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重点整治工作有序展开

(二)注重矛盾排查化解,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三)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提升公众安全感

(四)整合社会资源,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

(五)夯实综治根基,引领群众参与平安创建

(六)创新载体,树立政法队伍新形象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3.04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53.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3.0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53.04万元。

(二)支出总计126.51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26.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6.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2.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93万元,公用支出3.16万元。

2.项目支出54.42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5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科目)68.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57.58万元。主要用于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4年支出4万元。公共接待27批次,113人次。主要用于上级来我县督查、指导、培训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支出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附件: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政法委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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