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
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泰宁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的通知》(泰财〔2018〕69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承担县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县委领导重要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县重要情况的综合调查,向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和县委及时反映动态,提供信息、提出建议,为县委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二)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各项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县委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中央及省、市、县委领导同志批示件、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查办件、县委指示、县委领导批示的转达和催办落实,全国、省、市、县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的贯彻执行和处理落实,并及时做好反馈工作。
(三)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日常公文处理和以县委、县委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起草、审核、批办、印制、分发、立卷、归档工作。
(四)负责县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专题会议和县委召开的汇报会、座谈会、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等会务工作,安排、协调县委领导的日常活动。
(五)承担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党建工作的综合、协调、调研、督促检查,管理县委党建专项经费。
(六)负责县委值班工作,及时向县委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委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重大、重要接待活动。管理本机关车辆、财务及其他行政事务。
(八)负责全县党委办公室系统文秘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乡(镇)党政办公室工作,促进全县党委系统行政效能建设。
(九)负责对全县经济、政治、文化和党建等方面带有政策性、战略性问题以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省、市、县重点课题调研活动;编发《调查与研究》。
(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密码、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密码、保密工作发展计划,负责全县党政领导机关核心机密文电、信件的传递工作和机要通信工作,对县各级机要、保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十一)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对台工作,指导、管理并协调有关部门对台湾人士的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台胞来泰定居、安置和台胞捐赠的审批、管理工作。
(十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机关的干部任免和人事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泰宁县委办公室设8个职能科(室) 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泰宁县委办 |
全额拨款 |
19 |
13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县委办公室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令部”“润滑剂”和“领头羊”作用,努力当好县委的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抓学习教育,深化理论武装。一是把握重点。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后召开党员大会、全办干部职工大会20余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等精神,期间还精心组织“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等专题学习,引导办公室党员干部把握实质、领会内涵,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二是创新方式。以“三亮三比”活动为载体,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请进来学与走出去学相结合,先后邀请县纪委、党校教师专题讲解《准则》《条例》等内容。同时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着力开展好“上一堂党课、每月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每季开展一次专题讨论”“三个一”活动,增强学习时效性。三是抓好整改。在学习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坚持边学边查,以学促查,以查促改,做到立行立改,着力在解决党员先锋意识不突出、担当精神不强、创新意识不够、主动作为欠缺等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深入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先后多次深入朱口镇赤坑村帮助村民解决饮用水、村组道路硬化、王坑口公园、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建设难题,并为贫困户送去米、油等慰问物资,进一步拉近了干群距离。
二、抓制度完善,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决策问题,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三公经费”逐年下降。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和党课学习,坚持党支部委员经常碰头,有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推进“1263”党建工作机制。深入实施“1263”机关党建机制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员对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全面推行党员干部“亮岗履责”“挂牌上岗”和“一岗双责”等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注重从优秀的年轻干部中培养发展党员,2017年吸收预备党员1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
三、抓队伍建设,强化担当作为。一是着力选好人。延续综合文字、信息等跟班制度,安排乡镇和部门学员来县委办跟班学习,从原来的在名单中选人变为在跟班培训中选人,既拓宽了选人视野、又储备了后备资源,既有利于提升全县办公室工作水平,又有利于加强与乡镇部门的沟通联系。2017年先后安排12名乡镇、县直部门干部到综合科、信息科、秘书科跟班学习。二是着力用好人。根据办公室人员特长、特点,合理分工,明确职责,确保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抓。特别是对文字综合人员进行了内部分工,并明确每个人在工作中的侧重点,力求能够更全面、及时、专业地掌握全县工作动态,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着力育好人。经常给办公室人员交任务、压担子,进一步建立健全“大综合”机制,让本办人员在工作实践中得到全方位的锻炼。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为那些敢担当的同志担当、敢负责的同志负责,引导广大干部争做服务大局、乐于奉献、敢于负责、廉洁自律的表率,着力打造一支靠得住、顶得上、堪当重任、能打硬仗的办公室干部队伍。
四、抓参谋辅政,提升服务水平。一是着力当好参谋助手。坚持以文辅政,主动站在全局的高度想问题,站在领导的角度谋事情,坚决执行县委工作季度总结、文字综合任务季度预安排、月计划、周分工制度,不断强化超前服务意识、协作意识、精品意识,注重换位思考、与时俱进,一年来共撰写各类文字材料70余万字,为领导提供了较为满意的文字服务。发挥信息工作站岗放哨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开发、旅游营销、项目落地等重大问题的研究,一年来共编发《泰宁快讯》各类期刊170余期。二是着力搞好综合协调。强化办公室的龙头枢纽作用,搞好对上协调,密切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上级更多的帮助、指导和支持。搞好对内协调,协助县委统筹协调好人大、政府、政协几套班子的关系,主动加强与本级各部门、单位的联系,力促各方面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搞好对下协调,真实反映基层情况、社情民意,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和“送温暖”活动,加强与赤坑村的挂钩帮扶工作。三是着力抓好督促落实。围绕重点抓督查,对县委做出的重大决策、紧抓的重点工作、关注的重要事项,逐一分解立项,按月或季进行滚动式、持续性督查,促进各级各部门抓好落实。围绕难点抓督查,始终把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死角”作为促进落实的有力抓手,严格检查,强力督办,定期通报,使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围绕热点抓督查,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普遍性问题,特别是领导批示件,主动介入、随时跟踪、随时督办、随时协调,做到“半月一督查、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公布”,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四是着力提供服务保障。建立健全细致、严密、规范的办文办会制度,对县委的每一项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都提前介入、细化预案,坚决杜绝工作脱节、细节疏漏等问题。扎实做好密码通信、密码管理和信息化密码保障工作,做到全方位、全天候服务,全年实现密码工作“无事故、无错情、无差错”目标。建立工作互补机制,着重加强综合、文秘、调研、信息、督查等工作的模块化、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元素、机制,促进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泰宁县委办年初结转和结余44.88万元,本年收入383.04万元,本年支出380.8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7.08万元。
(一)2017年收入383.0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3.62万元,增长6.5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83.0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380.8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2.07万元,增长6.1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82.4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8.82万元,公用支出93.62万元。
2.项目支出98.4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0.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07万元,增长6.1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2013101)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11万元,下降13.3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相应经费减少。
(二)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3199)2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8万元,增长38.8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三)台湾事务支出(项级科目)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级科目)9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万元,增长117.4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4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3.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15万元,同比增长-10.6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0.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6.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和92.69%,主要是: 本单位2017年没有公车购置,因2016年、2017年的车辆修理费用在2017年出账,相应车辆运行费也相应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56.5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事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21批次、接待总人数2,816。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33.69%,主要是: 公务接待减少,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98%,主要是: 人员调整较大,相应经费增加,本着遵守八项规定,勤俭节约的原则。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备注:部门业务费和其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部门业务费和其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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