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福建省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决算说明-更正附件
来源:泰宁县政府办 时间:2016-12-16 10:37

2015年度福建省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6〕32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监督管理电子网络经营行为。

(六)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七)组织管理广告审批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办理合同鉴证,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对企业名称、驰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二)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三)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所在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包括7个股室、2个直属单位、5个工商所,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全额拨款

51

40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融入泰宁旅游发展大局,纵深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争为泰宁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适应改革新形势,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坚持“宽进严管”原则,激发市场活力,实行“先照后证”、“年报公示制度”、“认缴登记制”,放宽企业经营范围限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等举措,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便民服务增速换挡,举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专项培训,更新注册登记服务指南,公开办证流程,缩短办证时间,承诺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办证时间,缩短为3个工作日,相当一部分市场主体实现当场发照,尤其对县重点项目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基本实现当场受理,当场发照。同时,通过电视媒体、3.15消费宣传日、政务公示栏、办事窗口等方式向办事群众宣传改革新政策,提高公众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知晓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由原来的700多项缩减至391项,用行政审批的“减法”换取市场主体的“加法”,2015年,新增登记各类市场主体972户,同比增长22.42%,其中新增企业235户,同比增长25%;新增个体工商户737户,同比增长21.62%。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内资企业1538户,个体工商户4334户。

二是“一照一码”改革稳步开展。开展“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综合业务操作、登记材料提交、工作流程运转等培训,做好一次性告知,避免办事群众“多头跑”。注重部门沟通协作,与省、市工商局、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税务等部门信息互通,建成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配套设施,畅通网络操作,确保改革序时推进。6月1日实行“一照一码”改革以来,颁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37份。下一步,县局将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工作。

三是体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完成机构编制、人员、人事档案、经费、资产等资料造册,1月19日,顺利完成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划转交接。同时,配合做好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制定工作。

(二)适应服务新要求,着力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提高服务地方水平。服务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三比一看”和“敢担当、解难题、立新业”活动,立足职能,主动作为,积极参与打造“全国最干净旅游县城”、创“全国文明县城”活动,开展“我是最干净店家”评选,做好责任区卫生保洁,组织志愿者在城区主要街道进行文明劝导,动员城区沿街商户LED屏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持续深化“马上就办”、“四下基层”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通过办理出质登记、动产抵押以及商标专用权质押等方式,帮助企业破解融资难题,今年共办理股权出质3件,出质股权数额11836.5万元,被担保债权额2260万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5件,主债权金额3028.5万元。推进窗口规范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方便办事群众。

二是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发挥商标培育指导站作用,引导企业挖掘泰宁特色,打造泰宁本土品牌,2015年共指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87件。开展“着力商标管理,创立自主品牌”宣传月活动,宣传新《商标法》,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举办商标培训2期;鼓励和帮助企业争创驰、著名、市知名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今年,成功帮助“乌风鸡”申请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现我县零的突破,帮助泰宁县新兴米业的“晶裕及图”和福建省汉堂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汉堂唯康及图”成功申报省著名商标认定,帮助泰宁县泰和生态茶有限公司“三佰两”等2件市知名商标认定。另外,先后走访20余家企业,上门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商标,提升品牌价值,对未规范使用注册商标的2家企业下发《商标法律告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是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认真贯彻新《消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围绕2015年消费维权主题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加大新法新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积极做好“诉转案”、一会两站”建设和12315“五进”工作;开展3.15宣传主题活动,引导科学健康消费,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2015年,受理各类申诉56件,受理举报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2万元。

(三)适应监管新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进一步加强竞争执法。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持续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整治,开展红盾护农系列、农资商品质量抽检、“霸王条款”、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化创城工作,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广告市场秩序,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和“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开展卷烟市场专项整治,查处无证经营卷烟案件8件。今年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39件,罚没入库金额7.75万元。

二是进一步推进年报公示。成立7个工作小组,局领导亲自带队,全员参与,把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通过电视、电话、短信、上门告知等方式开展宣传,提高年报公示制度知晓度。在服务大厅增设2个服务窗口,设年报“绿色通道”,公布年报公示流程,抽调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办公,现场指导企业进行年报。同时,将年报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在全体干部共同努力下,县工商局2013、2014年度企业公示率达到92.16%和90.64%,个体年报率达82.07%和87.41%,在全市名列前茅。

三是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抽查。将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问题列入重点抽查对象,实行综合抽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对经营主体、商品及服务质量和经营竞争行为等进行监管,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领域、对违法发布户外广告等行为和企业外网年报公示信息进行重点抽查,发现违法线索,果断立案查处。今年以来,共抽查各类市场主体227户,被列入异常名录企业38户。

(四)适应作风新气象,注重转变队伍面貌

一是着力转变队伍作风。开展以“三严三实”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之间“红脸”、“出汗”,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继续开展“作风整顿月”等活动,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修订完善考勤制度、着装制度、请假制度、值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内部效能督察管理,专项整治庸、懒、散,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二是着力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与股所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把责任层层分解到岗到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开展“八项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标准使用办公室。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明确行政权力义务,防控履职风险。抓好党的建设、文明行业创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效能建设和人口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是着力提升干部素质。持续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干部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掌握党的最新理论方针和要求,提升干部政治素质。组织参加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的行政执法、个私经济监管、广告、商标管理等网络业务知识培训29人次,参加省级培训6人次,1名干部参加全县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一线窗口、执法干部业务培训,尤其是加强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要掌握好新业务、新技能,适应新常态,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年初结转和结余66.13万元,本年收入441.54万元,本年支出396.4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1.19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441.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41.43万元。

2. 其他收入0.1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396.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96.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0.23万元,公用支出56.25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96.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330.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

(二)执法办案专项4.36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支出。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48.03万元,主要原因是消费维权。

(四)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7万元,主要是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五)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72万元,主要原因是驻村蹲点干部补贴。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78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离退休费。

(七)其他支出0.99,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5.58万元,同比下降43.1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38%。

(三)公务接待费1.86万元。主要用于检查指导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58批次、接待总人数178人次。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50%。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决算公开.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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