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泰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含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机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零售的行政许可,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参与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指导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督促和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督促检查县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建立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九)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泰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包括4个内设机构及4个派出机构1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财政拨款
33
19
三、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泰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任务是:提升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全年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努力让全县人民群众吃的安全、吃的放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日常监管。
一是创新监管机制。落实分片巡查、分类管理、约谈制度、信用等级评价等日常监管方法,消除监管盲区,2014年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826家次;加大药品监管电子信息化建设,推行电脑化管理,有20家药店、12家医疗机构实行了电脑软件管理;完善药械突发事件应急查控短信平台,提高应急能力;完善假劣药械信息库,提高打假能力。二是强化“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在生产环节,对生产企业每年开展2次专项检查,要求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在流通使用环节,做好准入许可,2014年审查通过药品、医疗器械零售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9件;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进行培训,与各药店负责人签订了药品质量管理责任承诺书;加大监督实施GSP认证工作力度,将新版GSP的软硬件要求告知企业,要求企业做好软硬件的改造,做好零售药店GSP认证前帮扶指导工作;落实驻店药师登记备案、请假报备、离职提前申请、QQ视频查岗、不定期现场检查等制度,强化药师在岗履职;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对10家乡镇卫生院以上的药品使用单位的特殊药品的经营、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防止特殊药品流弊事件发生。抓好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联合卫生部门下发了《2014年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任务》,定时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联系收集ADR报告,2014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141例(新的、严重的病例38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6例。三是做好食品监管。我局自2014年7月4日承接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及食安办工作职能以来,围绕职能,狠抓落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落实生产企业关键岗位执证上岗制度,对全县22家食品获证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食品添加剂管理人员、质量负责人、化验员进行统一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发放“资格证”后方可从事该岗位工作;组织开展小作坊调查摸底工作,对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初步掌握我县现有食品加工小作坊基本情况;做好食品生产企业年审,完成年审企业7家次。在食品流通销售环节,做好流通许可,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验、检查指导等,把好经营主体准入关。职能移交以来,共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66本,延期15本,变更许可事项9家;开展市场整顿,重点对农村食品市场、冷冻肉及肉制品、食用油等开展整治,依法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完善可追溯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食品经营企业实行电子进销台账管理制度。在监督抽检方面,抽检乳制品、粉干、食用植物油等加工食品67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2批次,并立案查处。
(二)专项整治扎实有效。
2014年主要开展了医疗机构定制式口腔义齿、医用氧、医疗器械“五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18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使用过期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五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合格肉类等违法行为。2014年共出动检查人员2078人次,受检单位826家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7起。
(三)服务发展措施有力。
一是服务生产企业。落实“一企一帮扶”工作机制,确定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进行挂钩帮扶,尽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建设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一是主动介入,积极靠前服务。派出相关人员到企业实地考察调研,进行定点帮扶,提前做好政策咨询服务;与省局相关处室进行牵线搭桥,与市局相关业务科室领导商讨,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指导企业做好生产项目报批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二是挂钩帮扶,加快发展步伐。指定专人和企业挂钩,掌握企业发展动态,为企业申办认证、人才引进、技术合作等方面提供帮助。三是勤练内功,提高帮扶质量。指派业务骨干参与GMP认证等培训,提高我局对药械生产企业、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业务水平。2014年,我县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2本,到期换证3本,汉堂制药有限公司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取得3个药品批准文号,通过GMP认证现场检查。二是服务办事群众。做好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工作,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办结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的40%以内;对办事群众做到热情高效,落实“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腔热情办事、一定时限办结、一声再见相送)、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三是服务社区农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定期组织监管人员深入社区家庭帮助清理“家庭小药箱”。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73.23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73.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4.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4.3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54.31万元。
2. 上年结转和结余18.92万元。
(二)支出总计173.23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73.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7.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3.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5.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26万元,公用支出22.26万元。
2.项目支出73.81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5.76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4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支出(科目)55.1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等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22.26万元。主要用于维护费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16.2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生活补助支出。
(四)项目支出73.81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买及维护等。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支出2.83万元。主要用于本系统往来单位接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7批次、接待总人数289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40.92%,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完善审批制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支出3.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4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和购置费下降46.24%,主要原因是:动车开通,交通便利,健全公车使用制度。
附件: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决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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