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2:
2014年泰宁县公安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泰宁县公安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泰宁县公安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1.指导并直接参与查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负责日常武装巡逻、处置突发性涉恐、涉暴、涉枪案件,协助县相关部门共同处置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组织协助重大行动,协调和直接参与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查处。2.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公民出入境、往来港澳台地区和入境我县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3.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4.组织实施来泰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警卫工作。5.负责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泰宁县公安局部门包括22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公安局
行政全额拨付
194(包含20名事业编制)
167(包含11名事业编制)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泰宁县公安局主要任务是: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二)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制定全县公安队伍教育训练并组织实施;开展公安宣传工作。
(三)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侦办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经济犯罪案件;侦办涉外犯罪案件、集团犯罪案件;组织全县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统一行动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组织、指挥处置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侦办治安案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99.03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2899.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99.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99.0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亿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亿元。
6.其他收入0亿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亿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亿元。
(二)支出总计2599.03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2599.0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99.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656.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21.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335.25万元。
2.项目支出942.37万元。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结余3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9.0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科目)1175.6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8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
(三)出入境管理(科目)0.8万元。主要用于出入境管理支出。
(四)道路交通管理(科目)27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
(五)事业运行(科目)24.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工资福利支出
(六)其他公安支出-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费(科目)(科目)1263.62
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费(科目)
万元。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7.19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科目)0万元。主要用于0支出。
(二)×××(科目)0万元。主要用于0支出。
(三)×××(科目)0万元。主要用于0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51.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9.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1.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2014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支出79.6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安工作,侦办案件及上级检查、安全保卫、协办外地来泰宁办案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1.67%,主要原因是:日常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支出171.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4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71.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4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和购置费分别下降4.2%,主要原因是:日常燃油、维修减少。
附件: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决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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