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档案局(馆)2017年度决算说明
按照《关于批复泰宁县档案局(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泰宁县档案局(馆)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档案条例》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调查和处理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案件;监管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集体和个人档案。
3、对全县各乡(镇)、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重点项目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并指导全县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各乡(镇)、县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5、接收各乡(镇)、县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和社会名人的档案资料,组织实施馆藏档案的保管、整理、编目、统计、鉴定、解密、利用、开放等工作,征集本县散失在社会上的档案资料,做好档案史料的编辑出版工作,推进档案工作科学管理和现代化建设,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6、组织并指导全县档案理论研究、档案保护、宣传及档案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省、市档案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泰宁县档案局(馆)包括三个股、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档案局 |
全额拨款 |
9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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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泰宁县档案局(馆)主要任务是:对全县各立档单位的档案管理进行监督与指导,宣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调查和处理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案件;做好馆藏档案、资料的查阅利用服务、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与保护、到期档案移交进馆、泰宁县综合档案馆新馆建设和项目申报等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档案服务明显改善。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服务职能,为查阅档案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共查阅利用档案923人次、调阅案卷6753卷次、复印3845页。接收移交档案单位3个,移交案卷407卷,文件级目录数据1.1万条,接收有关资料38册。完成抢救地籍档案95卷(册)11160页,复制70卷11126页。同时,编辑出版《闽西北中央苏区党的宣传工作(泰宁卷)》画册。
(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有所提高。深入各立档单位,现场指导、培训数据录入操作30余人次;检查校对、汇总整合有关目录数据5个全宗0.8万条。帮助县政府办、文明办等单位整理历年积存科技、文书等档案400余卷。各单位报送上年度档案登记办理表、立卷情况说明、机构沿革、案卷目录等46家,档案登记率53%。
(三)村档乡管”工作稳步推进。重点抓好试点乡--梅口乡9个村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工作,将所辖各村的档案材料搬到县局,在县局指导下进行整理,9个村380卷档案已移交乡档案室。同时,大田乡7个村1549卷档案也移交到乡档案室。新桥乡大源村--乡村记忆档案项目通过验收。
(四)档案教育培训工作稳妥开展。4月份举办全县“村档乡管”和“农村土地确权档案”业务培训班,参训人数140余人;到新桥乡、梅口乡、朱口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组织选送8人参加省局举办的全省档案人员培训班。
(五)档案安全管理常抓不懈。一是办公楼安装了监控设备;二是对各乡(镇)等开展档案安全专项检查;三是坚持执行值班巡查制度,节假日领导带班值守;四是做好档案信息化的安全管理,确保信息数据安全,做好档案局(馆)网站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五是派出所也将档案馆列入内保重点单位,定期到馆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六)档案馆建设扎实推进。完成公共部份装修,电梯已安装,内装设计完成。待消防验收后,即可进行内装招标。县财政累计拨出专款2100万元(不含国家、省支持资金680万元),累计支付工程款1350万元。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泰宁县档案局(馆)年初结转和结余2.25万元,本年收入764.30万元,本年支出749.2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35万元。
(一)2017年收入764.3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865.19万元,增长-53.1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64.3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749.2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878.70万元,增长-53.9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46.2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7.11万元,公用支出19.08万元。
2.项目支出603.0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6.9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80.20万元,增长-54.0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项级科目)12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8万元,增长10.2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原因
(二)档案馆(项级科目)60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62万元,增长20.56%。主要原因是建设档案馆项目建设支出增加。
(三)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级科目)1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4.74万元,下降98.23%。主要原因建设档案馆项目建设支出拨款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9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7.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万元,同比增长-16.8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0.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73.43%和-73.43%,主要是:2017年度公车改革单位无保留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0.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0批次、接待总人数98。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3.27%,主要是:公务接待量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6.34%,主要是:交通补贴的发放及档案馆项目业务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档案条例》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调查和处理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案件;监管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集体和个人档案。
3、对全县各乡(镇)、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重点项目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并指导全县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各乡(镇)、县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5、接收各乡(镇)、县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和社会名人的档案资料,组织实施馆藏档案的保管、整理、编目、统计、鉴定、解密、利用、开放等工作,征集本县散失在社会上的档案资料,做好档案史料的编辑出版工作,推进档案工作科学管理和现代化建设,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6、组织并指导全县档案理论研究、档案保护、宣传及档案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的实施依据:中共泰宁县委"会议纪要[2012]15号"传达贯彻2012年全市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同意从2013年起,档案馆档案保护经费按卷均2元列入县财政预算。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本项目属单位确定的经常性项目,2017年县财政预算资金13.17万元,起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项目业务费13.17万主要是用于保管保护馆藏档案及水电开支
4.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保障档案安全,延长档案寿命
5.项目预期投入情况,按财政预算,项目预期投入控制在13.17万元以内。
6.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确保档案安全,延长档案寿命,提升档案保管和利用能力,为我县开展各类档案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公众满意度99%以上。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根据上级工作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为党管党,为国守史”的职责,开展档案保管保护等一系列档案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采取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措施。对发生褪变、破损的档案采取补救措施,确保馆藏6.58万卷档案完整与安全
2、我馆保护馆藏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及水电支出,保障正常运营。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部门业务费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3.17万元,总投入13.17万元,资金到位13.17万元,实际使用13.17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评价2017年档案局档案保护费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泰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的通知》,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通过获取被评价项目的有关基本情况资料,采集和核实绩效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复核、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经评价核验,2017年档案局档案保护经费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部分指标超额完成。具体如下:
1、时效目标:经核验,所有项目均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目标完成100%。
2、成本目标:13.17万元 馆藏65884卷*2元,共计13.17万元。目标完成100%。
3、产出数量目标:2017年全年保管保护档案65884卷,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100%。
4、产出质量目标:资金使用安全性,按规定用途使用。目标完成100%。
5、经济效益目标/社会效益目标/生态效益目标/可持续影响目标:2017年该项目实施后,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众提供免费查档,服务公众满意度达到99%,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100%。
四、存在问题
1、对绩效指标设定不够清晰,不够细化。
2、档案管理与现代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差距。
3、档案保管保护设备设施落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档案保管保护的需要。
五、有关建议
1、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根据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认真测算、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力求科学严谨、全面细致,严格按照项目和使用用途执行预算。
2、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3、加快新馆建设进度,改善设施设备。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表2:2017年决算公示部门业务费和其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泰宁县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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