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档案局(馆)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泰宁县档案局 时间:2017-01-03 05:09

2015年度泰宁县档案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泰宁县财政局关于批复泰宁县档案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泰财决〔2016〕58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档案条例》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调查和处理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案件;监管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集体和个人档案。

3、对全县各乡(镇)、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重点项目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并指导全县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各乡(镇)、县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5、接收各乡(镇)、县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和社会名人的档案资料,组织实施馆藏档案的保管、整理、编目、统计、鉴定、解密、利用、开放等工作,征集本县散失在社会上的档案资料,做好档案史料的编辑出版工作,推进档案工作科学管理和现代化建设,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6、组织并指导全县档案理论研究、档案保护、宣传及档案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省、市档案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泰宁县档案局(馆)内设办公室、监督指导股和保管与信息利用股,编制数9人,在职人员10人,单位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泰宁县档案局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县各立档单位的档案管理进行监督与指导,宣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调查和处理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案件;做好馆藏档案、资料的查阅利用服务、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与保护、档案全文数字化扫描、到期档案移交进馆等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档案工作。抓好上年度档案的督促整改落实工作,各单位报送上年度档案登记办理表、立卷情况说明、机构沿革、案卷目录等72家,档案登记率91%。帮助县委老干部局、工商联、移民局、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梅口乡等完成积存科技、文书、会计等档案600余卷。

(二)加强档案的安全管理和档案(资料)查找利用。加强档案馆(室)消防、供水、供电线路管理,消除档案安全隐患。加强馆藏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查找利用工作和“窗口”服务意识,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倾心查找、从快办理,最大限度满足利用者需求。2015年接待社会各界人士来馆查阅利用档案达520余人次、调阅案卷2300余卷次、复印410页。 

(三)加强到期档案移交进馆。共接收移交档案单位15个,移交案卷2180卷,文件级目录数据0.9万条,接收有关资料109册。

(四)加强国家重点档案抢救。认真做好我县1951年土地册、土地证存根等地籍的糊抢救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全年抢救档案工作任务,本年共完成抢救地籍档案72余卷、9930页。

(五)做好改制破产企业档案处置工作。做好了原林业、经贸、商业、二轻、国资办等所属近33个改制破产企业的会计、文书、科技等遗存档案的处置工作,共处置有关会计、科技、文书等档案2.9万余卷,签定整理出近600余卷需永久留存的档案资料,保管于县档案馆,为企业传承历史和干部职工查找利用档案资料提供良好服务。

(六)持续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暨档案工作考评。

2015年1月由县委办、政府办、县人大科教文卫委、档案局等组织人员,对县内30个单位的年度档案工作进行实地检查与考评。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单位现场予以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存在较突出问题的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

(七)积极推进泰宁县综合档案馆项目建设。位于泰宁城西的新建泰宁县综合档案馆项目6层主体框架封顶完工,做好相关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列入中央及省“十三五”头一年中央支持项目。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档案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 118.38万元,本年支出 117.7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66 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 118.3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118.38 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 117.7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97.42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81.58 万元,公用支出 36.14万元。

2. 项目支出 20.3 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117.72 万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科目)74.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7.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14.9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0.88万元。要用于日常公用 办公设备购置

(五)项目支出(科目)2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性专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7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5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   (三)公务接待费1.1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接待省、市及兄弟县档案局来泰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支出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16 批次、接待总人数126人次。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泰宁县档案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相关统计表.xls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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