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泰宁县财政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泰宁县财政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实施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县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指导乡镇财政部门业务工作。 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级预算调整、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县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3、负责组织开展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 4、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本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指导、监督《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执行。 5、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订和开展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全县财政专户;执行社会集团购买和政府采购制度、法规,拟订我县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负责控、购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控购方面的违法违规事项。 6、拟订和执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国有资产权属界定和登记;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拟订和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各项管理制度、预算编制办法,收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指导资产评估工作。 7、负责办理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并实施监督;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开展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决(结)算的评审,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实施和管理工作。 8、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实施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10、管理和指导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县级会计代理记帐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全县会计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1、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建议。 12、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的测算和资金的分配,监督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3、制定落实全县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教育、党群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财政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财政局
财政核拨
18
16
采购办
财政核拨
5
5
国资办
财政核拨
6
6
控 办
财政核拨
5
5
国库支付中心
财政核拨
5
5
资产管理营运中心
财政核拨
5
2
乡财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4
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泰宁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中心,按照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4.09亿元,比增2.38%。其中: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93亿元,比增3.03%,全县公共财政支出12.47亿元,比增14.39%。
(一)收支并举,确保财政平稳发展。严格收入目标责任制,细化分解征收任务,形成征管合力;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税收监控,确保应收尽收;规范国有资产转让等非税收入的征管,提高管理水平,壮大收入总量。积极配合部门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预算执行,对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控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了40.2%。
(二)加强服务,助推经济转型发展。一是加强财税服务。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加强金融服务。完善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将农业商贸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三是支持项目建设。努力保障我县旅游、交通、城市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筹集拨付建泰高速、金湖经营权回收转让、城西开发丹霞之城、全民健身中心以及“五朵金花”旅游专业村建设等项目建设资金2.8亿元。
(三)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筹资0.4亿元完善教育基础设施,改善办学条件,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新农合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乡低保、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标准,支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筹资0.7亿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落实惠农补贴政策,累计发放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各类资金0.24亿。支持保障房建设。筹集资金0.74亿元用于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四)深化改革,财政管理科学发展。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预算透明制度,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强财政结余资金管理,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做好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核实债务规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公车控管信息平台,核实公务用车编制和使用数,严格车辆配备更新审批工作。
四、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42.42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342.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2.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42.4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4.81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亿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亿元。
6.其他收入0亿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亿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亿元。
(二)支出总计342.42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342.4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1.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59.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77万元。
2.项目支出72.0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结余10.68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9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及福利支出 195.89万元。主要用基本工资40.18万元,津贴补贴109.98万元,社会保障费28.4万元,一次性资金17.33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持支出 93.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56.37万元,水电费4.5万元,维修(护)费9.73万元,公务接待费16.75万元,专用材料费1.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47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持38.0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18.42万元,住房公积金19.6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8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资本性支出4.8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1.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支出0万元,无人员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支出16.75万元。主要用于省、市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莅临我先开展检查、督导、知道、调研、巡视工作以及市县同行莅临我县学习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110批次、接待总人数3630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64.74%,主要原因是: 严格按照中央 “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努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支出4.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4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4.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和购置费分别下降62.63%,主要原因是:由于中央 “八项规定”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动车开通,使用公务用车的次数减少。
附件: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决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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