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泰宁县财政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及《泰宁县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泰财2014[8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14年财政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明委办[2011]51号)和《中共泰宁县委、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泰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委[2011]43号)泰宁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实施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县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指导乡镇财政部门业务工作。
(二)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级预算调整、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县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组织开展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指导、监督《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执行。
(五)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订和开展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全县财政专户;执行社会集团购买和政府采购制度、法规,拟订我县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负责控、购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控购方面的违法违规事项。
(六)拟订和执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国有资产权属界定和登记;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拟订和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各项管理制度、预算编制办法,收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指导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并实施监督;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决(结)算的评审,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实施和管理工作。
(八)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实施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全县政府外债。
(十)管理和指导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县级会计代理记帐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全县会计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建议。
(十二)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牵头起草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的测算和资金的分配,监督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制定落实全县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教育、党群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县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29家、事业单位43家(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3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30家),共计72家。
项 目
户数
合计
72
行政单位
29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3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30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财政运行的新情况,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狠抓收入组织,支持经济建设、服务社会民生,深化预算改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确保了财政收支的平稳运行。
(一)、坚持增收节支,努力实现收支平衡。强化收入目标责任制,确保收入目标落到实处,严格依法治税,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税收征管,加大纳税评估和税收稽查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对上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有效弥补地方财力不足,增强了财政保障能力。坚持厉行节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
(二)、坚持统筹安排,积极支持产业发展。统筹财政资金,努力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要,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加快旅游龙头产业发展,筹措资金2.17亿元支持我县收回金湖旅游经营权,拨付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工业园区建设,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筹集拨付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29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9330万元,兑现拨付企业“即征即奖”、技术改造、用电奖励等各类补助资金486万元;支持项目建设,筹集拨付建泰高速、丹霞之城、全民健身中心等交通、城市项目建设资金2.6亿元。
(三)、坚持民生优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突出民生保障,在收入增速放缓,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背景下,更加注重存量财力的调整,做到有保有压,2014年,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重点支出达到7.39亿元,比上年增长29.7%,在财政经常性收入下降的情况下民生投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支持民生项目建设,筹集资金0.27亿元,实施义务教育薄弱校改造、中小学扩容和公办幼儿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拨付资金0.21亿元支持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筹集资金0.52亿元,用于水土保持、安全饮水、灾害防治等项目建设,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四)、坚持改革创新,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列入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收支内容,完善支出定员定额标准,提高预算到位率和准确性。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积极清理财政往来款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4年财政预算结余资金规模比上年压缩38.8%。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重,推行公务卡结算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做好存量债务清理核实甄别工作。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2269.84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合计收入152269.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1909.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入138996.4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1653.04万元。
2.事业收入12584.86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104.28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3万元。
6.其他收入221.4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14.33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5.54万元。
(二)支出总计152269.84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合计支出152269.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6842.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4478.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327.65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153.33万元。
2.项目支出102363.66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结余分配351.75万元。
7.年末结转结余5075.45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658.6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12.8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7928.7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法院的支出。
(三)教育支出15451.78万元。主要用于普通教育等基本支出。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74.26万元。主要用于文物和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0.8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21.05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的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7087.6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项目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28547.3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扶贫与农村综合改革的支出。
(九)交通运输支出6141.17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的项目支出。
(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104.19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1423.4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2.26。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等项目安排的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13336.6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基金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1981.39万元。主要用于育林基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大中型水库库区等基金支出。
(四)其他支出3053.55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基金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181.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9.66万元,公务接待费1166.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5.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支出49.66万元,主要用于学习调研。2014年县本级组织出国团组2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8个。主要原因是:出国调研人数增加。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支出1166.41万元。主要用于调研、会议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7981批次、接待总人数66255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42.1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接待人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支出965.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2.06万元,2014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7辆。公务用车运行费873.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02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20.96%和购置费降低67.6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车购买数量。
附件: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决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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