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宁县新桥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泰宁县新桥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体职责为: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乡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乡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配合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乡镇财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三)是搞好公共服务。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四)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是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乡人大对乡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是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桥乡人民政府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新桥乡人民政府 |
全额拨款 |
23 |
19 |
新桥乡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4 |
3
|
新桥乡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9 |
8 |
新桥乡水利工作站 |
财政核拨 |
2 |
2 |
新桥乡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1 |
1 |
新桥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1 |
0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坚持责任为重,着力让百姓富起来
一是扶贫攻坚有成效。对接省市政策,在全县乡镇一级率先出台精准扶贫扶持优惠政策,实行一户一策、“私人定制”式精准帮扶,发动72户贫困户发展种养项目,补助资金21.6万元。对接“春风工程”,采取“公司+基金+春风工程+贫困户”模式,在岭下村建成50KW光伏扶贫发电站,并注册成立峨嵋光伏扶贫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整乡推进400KW光伏扶贫发电项目一期建设。对接经商乡贤,引导他们为外出贫困户提供务工或经商等相关服务,并免费为贫困户购买商业医疗保险,防止因病返贫。预计到2017年底,全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实现100%脱贫,岭下村将摘除贫困村帽子。二是产业推进有规模。继续做大做强“六个一”特色产业,祥鑫笋业新增即食生产线,规模开发即食笋旅游系列产品,荣获“中国特色旅游商品”称号,产品远销上海等大中型城市。金溪源棘胸蛙养殖新增养殖池10个,年销售成品蛙5000余斤、蝌蚪26万余尾,被评为2017年市级优秀创业创新典型资助项目一等奖。培育高山稻田鱼、高山红莲品牌,养殖稻田鱼700余亩,种植红莲300余亩,水稻制种面积200余亩,农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开发“一村一品”伴手礼,成立环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农业,做大生态农业品牌。三是旅游发展有特色。主动融入全县旅游发展大局,持续打响“禅修峨嵋”“古傩大源”乡村旅游品牌,大源村、水源村被列入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大源村创客示范基地成为全省13个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之一。深入挖掘岭下村红色旅游资源,建成红色展厅、老游击队员之家、红军食堂、红军文化墙等一系列红色旅游项目,策划生成游客捕捞、烧烤、采摘等休闲体验旅游线路,加快红色乡村旅游特色村建设步伐。积极打造全域化写生基地,已吸引20个高校及社会团体8000余人到我乡开展写生、摄影、社会实践等活动,今年又新增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南京林业大学等高校与我乡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其中福建工程学院社会实践基地被列入“第五批全省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二、坚持生态为本,着力让家园靓起来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有序开展。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河长制等制度,成立乡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实行“三化三制”(网格化、公司化、信息化、例会制、督查制、保障制)工作模式,进一步巩固“河畅、水清、景美”的良好生态。常态化管护污水处理设施,顺利完成县里下达的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清理整顿全乡的生猪养殖场,从源头上遏制污染物的排放。创新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善集镇环境卫生公司化管理模式,全面实现“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模式,淘汰全乡所有垃圾焚烧池、焖烧炉和简易填埋场,建立健全环境日常保洁、垃圾处理、巡查督查等长效机制。二是美丽乡村建设亮点纷呈。按照“一村一特”“一村一品”理念,培育具有村域特色的生态家园,围绕打造“古傩大源”,聘请台湾专业设计团队整体规划美丽乡村建设,新建省级非遗傩舞表演舞台、赤膊龙灯表演广场、仿古石拱桥及河滨公园,不断完善停车场、绿化、旅游导览牌等基础设施,提升美丽乡村内涵。围绕打造“稻香岭下”,挖掘“田、古、红”三大资源,改建村部、建设以农耕特色为主题的水保公园,修复岭下老宅郎官第和私塾馆,加快打造红色文化教育和农耕文化体验基地。围绕打造“禅修水源”,策划新建禅修基地及服务接待点,发动群众参与民宿改造及农家乐培育工作,推进峨嵋峰公路拓宽、生态停车场建设等项目前期工作,完善村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断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三是民生项目实施稳步推进。投资近三千万元的新桥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启动实施,河滨步道、主题公园、集镇垃圾压缩式转运站等一系列民心工程顺利完成,集镇污水管网和强弱电管线下地及路面白改黑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大兴村库区移民文化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平安新桥建设不断深化,推进网格化信息平台、雪亮工程、想家平台建设,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群体性治安案件、无群体性非正常上访事件,综治“三率”保持全县前列。社会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新农保参保率名列全县前茅,医保覆盖面不断扩大。扎实做好“福林贷”等普惠林业金融产品推广工作,发放贷款576万元。打造“温情计生”,开展“健康家庭行动”宣传签约服务,与建档贫困户100%签约,乡卫计服务所获“福建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同时,民兵预备役、民政、老区、残联、妇女、老龄、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也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三、坚持人文为魂,着力让文化兴起来
一是文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多举措筹集资金,推进戴氏官厅等古建筑、遗址修缮、保护和利用,大源红军村旧址群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岭下村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初具规模。投入30余万元,完成成乡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改造提升,添置多种运动设施,老年活动室投入使用。新建乡宣传文化长栏,建成岭下、大兴村级文化活动室,完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和农家书屋工程点建设,常态化开展全民阅读和群众性文体活动。二是本土特色文化传承创新。挖掘开发新桥反击战遗址、红十三师战地指挥部、红军标语等红色元素,传承弘扬红军精神、长征精神。傩舞影响力持续扩大,今年以来相继参加福州三坊七巷非遗展和厦门国际休闲旅游博览会。通过科技信息平台与互动阅读平台相结合,在打造“书香校园”的同时,推进孝德文化平台的创建;开展“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定期巡展“新古二十四孝”流动展板,弘扬尊老、爱老、敬老的优良品德,推进“孝德文化”创建。三是文化交流展示平台拓展。红十三师战地指挥部旧址列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称号,三明实验小学、新桥中心小学等在戴氏官厅举办游学和爱国主义教育实践课,大源村、岭下村列入全县中小学生研学教育线路,成功举办首届“大源傩”民俗文化节,充分展示新桥地域文化。借助各级电视台、报纸、微信、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报道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切实为我乡改革与发展、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
四、坚持实干为先,着力让效能强起来
一是廉政建设更加深入。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加快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坚持“民主议事、逐级审批”原则,制定项目招投标制度,严格招标程序,保证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执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控乡公务用车运行费、接待费、会议费等开支。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全乡共立案5起,结案5起,进一步维护了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二是作风建设更加扎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推行住村工作法和“六个一”工作法,强化服务意识、推崇奉献精神。落实圩天接访制和周一下村驻点办公机制,在9个村成立便民服务室,周一开展集中驻村办公,帮助协调解决各村重点难点问题。理顺规范政府运行机制,及时公布政府信息,重新梳理“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53项,提高行政效率,整治工作上的“庸懒散”问题,乡村干部精神面貌得到有效提振。三是队伍建设更有成效。深化“2112”学习模式(即每2周1次政治理论学习,1个主题2个典型发言),提升“我在基层”干部成长讲坛,做到领导发言干部评论、干部发言领导点评,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制定完善乡村干部管理、考核制度以及村级财务管理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注重干部多岗位锻炼,并积极协调、选派年轻干部到市委组织部、县“两办”等部门跟班学习,不断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能力,今年以来共提拔副科级干部2名,向市委组织部、县“两办”共输送优秀年轻干部3名。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新桥乡政府年初结转和结余3.05万元,本年收入862.37万元,本年支出862.3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5万元。
(一)2017年收入862.3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06.43万元,下降10.9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62.3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56.11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862.3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06.43万元,下降10.9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64.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8.90万元,公用支出135.46万元。
2.项目支出398.0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06.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0.54万元,下降26.1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公共服务301.7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19.65 万元,增长65.71%。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社保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1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3.5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共文化服务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5.5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89.73万元,下降1608.0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6.14万元,下降17.98%。主要原因是减少计生支出。
(五)农林水310.9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74.02万元,下降47.29%。主要原因是减少农业、水利项目建设支出。
(七)商业服务业5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增加旅游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56.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4.11万元,增长1,200.9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城乡社区支出121.1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9.11万元,增长909.25%。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支出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重点流域生态支出。
(三)其他支出3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8.2万元,增长154.23%。主要是增加了农村幸福院建设。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4.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5.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38万元,同比下降6.7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18.08%,主要是:公务用车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17.45万元。累计接待384批次、接待总人数3,832。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0.51%,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29.11%。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绩效处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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