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泰宁县新桥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新桥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体职责为: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乡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乡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配合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乡镇财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三)是搞好公共服务。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四)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是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乡人大对乡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是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新桥乡人民政府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新桥乡人民政府
全额拨款
23
21
新桥乡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4
3
新桥乡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9
6
新桥乡水利工作站
财政核拨
2
2
新桥乡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1
1
新桥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1
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各项部署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力打造“闽赣边界生态文化第一乡”。2016年工农业总产值增长9.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强基础,壮产业。
(一)力争实现农业强乡。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增加群众投工投劳,进一步完善和修复农村防洪堤、农田、机耕路等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现代水利体系,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坚持走生态农业发展之路,扩大发展茶、食用菌、山露、水果玉米、稻田鱼等种养规模,提高产业规模化。积极发挥祥鑫笋业、恒润食品等现有企业、合作社作用,引导农户走“公司+合作社+农户”产供销一体化的农业标准化生产道路。
(二)力争实现工业富乡。提升“一根竹”,依托毛竹资源,积极促进笋竹产业发展,督促祥鑫笋业加快完成年产量1500余吨笋制品、年产值2500余万元生产目标,推进桥联竹业实现年产旅游竹工艺品8万件。发展“一瓶水”,助力企业资产重组,重启二期项目建设,争取实现日产9.6万瓶的目标,力争培育成诚信企业,实现增税目标。升级“一袋茶”,依托庆云生态食品,争取开发1100亩茶叶基地及成立“瑞家”品牌,壮大高山有机茶产业,力争挤入三明名茶系列。做强“一只蛙”,加强棘胸蛙科技知识培训,实现年养殖棘胸蛙15万只以上。推动恒润食品公司发挥效益,积极洽谈新兴米业等企业合作事项,利用好已注册“大源傩”、“峨嵋祥竹”等商标,开发笋、竹、菇、高山茶、稻田鱼等特色农副产品。
(三)力争实现旅游兴乡。严格按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规划,做好大源村古建筑的保护修缮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运作好大源村农家乐项目,提升傩舞、赤膊龙灯表演,打造“民俗大源”。积极配合福建省泰宁峨嵋峰景区发展有限公司,加快慈航宗教文化园建设力度,引进客商重点开发登山、避暑山庄等高山休闲旅游业。做好景区生态停车场用地收储工作,把峨嵋峰山脚下的水源、柞树、余家坪等村庄建成一批旅游商业网点,跟进吃、住、娱、休闲等服务设施。紧跟我县发展旅游步伐,逐步打造“大源中国历史文化名村—高山水库—慈航宗教文化园”旅游线路。
二、重运作,活机制。
(一)建立引领机制。注重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济实体,充分发挥已有的5家规上企业、6家专业合作社、2个家庭农场、近50户种养大户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对能够直接带动30户以上贫困户或带动2个村以上的贫困户脱贫致富的规模以上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每成功带动1户贫困户脱贫给予补助1000-2000元。
(二)健全合作机制。与乡域内祥鑫笋业、金溪源棘胸蛙养殖等市级龙头企业合作,联合杉城、上青等周边乡镇,合力打造跨乡域的旅游业、现代特色农业群,确保每年新增规上企业1个以上,完成投资2000万元以上;做好定期举办“阳光雨露”等实用培训班工作,邀请笋竹生产加工、食用菌、烟叶等产业技术培训专家授课。
(三)完善帮扶机制。要善用帮扶政策,充分利用福建省委宣传部、三明市水利局挂钩帮扶和杉城镇帮扶我乡的契机,做好岭下、新桥、汾信等村级文化阵地建设工作,做好新桥、大兴、大源等村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工作;根据文件精神和结合乡实际,与杉城镇联合落实帮扶方案,共同实施好易地搬迁、教育扶贫资助、转移就业、项目帮扶、农副产品营销等5方面帮扶政策,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三、抓统筹,促富美。
(一)重规划,建设美丽乡村。依托青山绿水,坚持乡村统筹,按照“建新村、修古村、管老区”理念,规建一体、建管并重,巩固推动大源村和新桥村美丽乡村建设,同时计划实施水源、坑坪美丽乡村建设。抓好大源村垃圾填埋场、临时停车场、公厕及整村绿化工作,做好大源戴氏官厅、文昌阁等古建筑及古驿道修缮工作,完善大源乡村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成立工程质量监督领导小组,对新桥村柞树、余家坪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全程监督,抓实小组周边绿化、防护栏设置、道路拓宽硬化、休憩园新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抓落实,助力环境整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月检查、季考核”,设立村环境整治专项经费,根据环境整治完成情况给予资金补助,并将完成情况列入村年终考核评比,建立健全环境日常保洁、垃圾处理、巡查督查等长效机制。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构建大源、新桥2条美丽乡村水土保持景观防护带,做好国家、省、市水土保持治理项目维修养护工作。
(三)推举措,促进农民增收。扎实做好农民增收工作,依托现有笋竹、山露加工企业,流转集体闲散土地,农户以土地、劳力、资本等入股,着力发展笋竹、山露、高山茶、稻田鱼等特色种养业;通过公开招标出让整村毛竹收购经营权和承包出租集体山场、村集体新建的烤烟房、域内河道捞沙权、捞石权收取承包金等方式增加收入;引导农户利用上海、江苏商会的人脉优势,带领村民外出务工经商,并给予创业农户一定的小额贴息贷款扶持。
四、惠民生,求和谐。
(一)以保障托底民生。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千方百计解决群众之难、群众之需。扎实落实农村新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推进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相衔接,对残、病、无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体,严格落实低保等惠民政策,保障其生活。
(二)以服务改善民生。要扎实抓好教育、公共卫生、文化体育、乡村道路等事业发展,重点抓好各村骨灰楼堂、老年活动中心和村级幸福院等9个总投资200万元的项目建设,继续落实与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结对子”政策,在身体、心理、生活等各方面关爱弱势群体。
(三)以人文助力民生。要以深化“平安新桥”建设为载体,着力在创建力度、治理水平、服务能力上下功夫,充分利用领导班子圩日接访制和周一驻点现场办公制,收集民情民意,排查不稳定因素,注重探索优化社会管理新模式,积极构建闽赣边界“大联防”工作网络和完善乡村组三级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机制,做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要深化文明新桥创建,加强乡容村貌管理及交通管理。要夯实人口计生基础,抓牢计生各项指标,落实各项计生奖扶优惠政策,做好计生服务所升级工作,争创国家级荣誉。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对傩舞和赤膊龙灯等研究开发力度。
五、提素质,稳队伍。
(一)蓄实干。要树立踏实肯干的工作风格,强化“雷厉风行、快速高效”的效率理念,引导和激励乡、村干部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要着力打造一批创新型、实干型、学习型等“三型”干部,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三进三解三促”工作载体,及时听民意、解民忧。
(二)聚能人。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依托“阳光工程”、远程教育和党员中心户等载体,加大对村级班子的培训力度,着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强、工作能力强、带动能力强的“三强”型村级班子队伍,不断提高乡村干部把握政策、服务发展的能力,提高农村干部整体素质。
(三)积廉洁。注重乡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性修养,引导他们做到形象上自重、纪律上自警、工作上自励、思想上自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配合政府网站建设,积极推送政府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下,团结全乡人民,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为实现新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建设成“闽赣边界生态第一乡”而努力奋斗。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新桥乡政府年初结转和结余3.05万元,本年收入968.80万元,本年支出968.8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5万元。
(一)收入总计968.80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968.8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96万元,下降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68.8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2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亿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亿元。
6.其他收入0亿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亿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亿元。
(二)支出总计968.8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968.8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95.95万元,下降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52.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38.77万元。
2.项目支出616.53万元。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956.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5.25万元,下降1.57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182.0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07 万元,增长1.15%。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23.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3.9万元,增长144.79%。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及设备购置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95.3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3.91万元,增长130.22%。 要原因是增加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目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4.1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1.13万元,下降24.57%。要原因是减少计生支出。
(五)节能环保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5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环保项目。
(六)农林水589.9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4.52万元,增长8.16%。主要原因是其他农业建设项目增加。
(七)商业服务业2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旅游项目开支。
(八)其他11.8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80万元。增长100%。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1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81万元,下降87.10%,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1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1万元,下降77.36%。主要是减少土地整理支出。
(二)其他支出0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7.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支出17.5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事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28批次、接待总人数3228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0.5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支出9.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9.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和购置费分别下降28.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4万元,比2015年下降6.35%,主要是:减少政府运行开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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