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福建省泰宁县新桥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新桥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体职责为: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乡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乡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配合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乡镇财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三)是搞好公共服务。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四)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是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乡人大对乡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是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新桥乡人民政府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新桥乡人民政府
全额拨款
行政
21
新桥乡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事业
5
新桥乡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事业
8
新桥乡水利
财政核拨
事业
2
新桥乡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事业
1
新桥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事业
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完成总结之年,我乡紧紧围绕建设“闽赣边界生态文化第一乡”的目标,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经济社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据初步统计,全年实现地区工农业总产值6.77亿元,增长9.8%,其中农林牧渔业1.83亿元,比增9.6%;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94亿元,比增9.8%;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71.8万元;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940元,比增9.6%。主要工作和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立足三产业,促经济提质增效。
一是提升农业。鼓励发展特色农业,引进“订单农业”模式,种植水果玉米500余亩、茶树菇120万袋、山露300亩,养殖稻田鱼700余亩、棘胸蛙10万余只,新成立泰宁县金钱垅生态农业合作社,以“合作社+农户”模式扩大养殖规模;发展烟叶种植1393亩、产量3384担;以大兴村为试点,做好现代竹业发展项目,科学管护笋竹产业。二是突破工业。扶持壮大祥鑫笋业,投资350余万元,新增设备2台及即食性笋制产品生产线1条,填补我县空白,创年产量1100吨、年产值2200万元;抓好新引进注册登记资本为1600万元的恒润食品发展,以“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农户发展生产,保证企业加工需要的山露、笋等原材料实现本地供应;建成茶叶基地1000亩、生产线4条,提升高山茶品质;争取上级相关部门支持,加强政银企沟通合作,助力石乳甘泉资产重组。三是做旺旅游。按照新规划的《泰宁县大源村古村落旅游景观规划设计》,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完成大源村生态护岸、仿古路面改造、古驿道修缮、污水处理厂及上、下大源两个半月塘的建设,着手实施绿化、垃圾填埋场、公厕、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专项资金260万元修缮戴氏官厅;运作好农家乐乡村旅游项目,成立“大源傩农家乐合作社”,设床位54个,全年接待住宿游客近300人。发挥庆云寺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峨嵋峰优势,引进专家包装宣传,开发佛学吟、摄影、写生等旅游项目。
二、抓牢三工程,促群众增收致富。
一是扶贫工程。按照“一村、一表、一册”标准,将全乡187户贫困户、596人全部登记在册,创建建档立卡工作台账。出台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方案,培育并发挥规模以上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带动作用,鼓励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农家乐”等项目,给予适当资金、政策扶持;与杉城镇联合制定对口帮扶具体方案。二是春风工程。引进“四如堂”茶叶加工企业,将大源村茶叶种植面积扩大至100亩,已完成茶苗种植及与企业签约工作,打造高山茶种植基地;新引进山露种植项目,在王明、大源、岭下等村试种山露300余亩,明年6月可收获,预计产值达120万元、每亩纯收入约3000元。三是民心工程。以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为契机,多方筹资520余万元,完成机耕路硬化、灌溉水渠、蓄水池、防洪堤修建及老年活动中心大楼新建等项目;转变观念,投入300余万元,已完成7个村的骨灰楼堂建设工程,目前2个村在建;投入400余万元,完成全乡安全饮用水工程及大源、新桥2村的生态护岸建设。今年来,全乡共投入2000余万元,为民办好事、实事60余件。
三、夯实三基础,促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抓牢计划生育基础。严控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全力抓好计生优惠政策落实,重点扶持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及计生困难户;注重打造“人文计生”,建成乡村两级人口文化公园、乡人口文化大院各1个;做好节育措施落实,全乡人口综合性别比为111,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率达86.9%;做好争先创优工作,今年荣获省级“巾帼文明岗”、“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二是深化平安创建工作。以平安创建为重点,开展“六进家庭”活动,完善乡村组三级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机制和以监控为支撑的技防网络,成立乡村专职治安巡逻队10支,在大源村设立泰宁县闽赣平安边界联动中心;全乡未发生群体性治安案件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无群体性非正常上访事件,实现笋竹大年平稳度过和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4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达98.6%;以“平安家庭”创建为载体,创建平安家庭2012 户、平安村9个,创建率达100%,实现群众满意率达99%。三是提升科教文卫事业。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定期对乡学校宿舍进行维修,实施改水改厕、老旧线路改造及消防设施更换等工作;完善各行政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新农保参保人数达4344人,新农合参合率达到100%;建成室内运动场,举办包粽子比赛、傩舞队成立20周年庆暨孝老敬老活动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同时,民兵预备役、民政、老区、残联、妇女、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也取得新进展。
四、围绕三关键,促家园宜居幸福。
一是扩容。开发原供销社仓库楼地,建成有39套、占地面积1103平方米的商住楼,扩大集镇容量。启动新桥村余家坪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筹集资金约255万元,拆除余家坪旧烤烟房、猪栏等附属房1000㎡,完成立面改造及生态护岸建设工程;着手实施休憩园、垃圾处理场及道路拓宽硬化工作,修建河道、住宅区绿化、防护栏设置等配套设施,力争打造成美丽乡村示范点,扩大集镇规模。二是增靓。着力推进环境整治和“河长制”工作,巩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荣誉。投资200余万元,在各村新建垃圾填埋场、焚烧池,配齐垃圾集运车及环保垃圾桶,每村聘请保洁员1-2名,健全垃圾处理机制。围绕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流域整洁的宗旨,将总投资575万元的国家、省、市3项水土保持治理项目与我乡河长制工作结合共建,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三是提质。大力开展“三关爱”空巢老人活动,采取“一对多”结对帮扶形式,实施乡村102位干部与120户空巢老人“结对子”,组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通过每周一下午下村、节假日慰问等形式,提供建立医疗服务档案、开展免费体检、代办代领新农保等服务,建成乡级敬老院及村级幸福院2个及设立老年活动中心4个,新建大兴村老年活动中心,预计明年完工,完善养老设施,提升服务质量。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新桥乡政府年初结转和结余3万元,本年收入1064.8万元,本年支出1064.7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3.05 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1064.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 505.3 万元,增长90 %,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064.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93万元。
2. 事业收入 0 万元。
3. 经营收入 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 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亿元。
6. 其他收入 0 亿元。
(二)2015本年支出1064.75 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 505.25万元,增长 90 %,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30.59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6.76 万元,公用支出 113.83万元。
2. 项目支出734.16 万元。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971.7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556.53万元,增长42.7 %,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16.7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20.36万元,下降8.5%。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5.49 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81.07 万元,下降51.8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5 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27.35万元,增长97.1 %。
(四)基本建设支出61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479.3万元,增长355.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
(五)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93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88万元,增长176 %,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业土地开发自己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3万元。
(二)土地整理支出50万元。
(三)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0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0.59万元,同比下降32.4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4.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3 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16.2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事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94批次、接待总人数3119。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3.34%,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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