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开善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研究制定、执行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管理本乡区域内的经济、教育、文化、卫生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和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四)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益、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对本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指导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管好财政资金,增加财政收入。
(六)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农业生产和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对村级财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农业经济统计工作,深化农村改革,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发展公益事业,提供信息服务和社会救济、求助,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负责执法服务。
(七)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八)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九)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开善乡人民政府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开善乡人民政府 |
财政核拨 |
22 |
18 |
开善乡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9 |
8 |
开善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3 |
3 |
开善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1 |
1 |
开善乡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1 |
1 |
开善乡水利工作站 |
财政核拨 |
2 |
2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乡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及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活力新开善为目标,紧紧团结依靠全乡人民,攻坚克难,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乡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一年来,政府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着力壮大产业规模,培育经济新增点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乡积极发挥资源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乡域经济稳步增长。一是农业生产添魅力。烟叶、制种、水稻等三大传统优势产业实现丰产增收,产值突破3370万元,其中种植烟叶4000亩,产值1975.23万元,烟农户均收入8.86万元;不断完善农特产品产业链,打造池潭生态有机茶、“状元果”、锥栗等农业品牌,大力发展棘胸蛙、鳗鱼、澳洲龙虾等特色养殖,养殖棘胸蛙种蛙3000对、商品蛙10万只、孵化蝌蚪30万尾,鳗鱼180万尾、澳洲龙虾20万只;推动林下经济发展,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15家,培育中药材种植等林下经济示范点32个,完成“福林贷”普惠林业金融授信765.5万元,实际发放贷款312万元;稳步推进冠达农牧标准化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3000万元。二是工业经济增实力。抓好池潭“工业小区”建设,强化招商引资,实现招商引资企业三家,完成引资5200万元;引进华晟纸业(泰宁)有限公司投资造纸生产线改造项目,一期计划投入3000万元进行厂房扩建、更新设备,新装3600多缸多网造纸机;强化企业发展服务,确保池潭电厂二期改造扩建项目建设生产有序进行。目前,全乡共有规模以上企业5家。三是旅游发展显活力。积极开展全域化写生基地创建活动,投资120余万元建设余上写生基地综合楼,推动乡村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接高校13所,挂牌2所,接待来泰师生4552人次;充分发挥农林资源优势,发展乡村旅游,乡村自驾游规模不断扩大;积极培育红菇、豆腐皮、红糖等特色旅游伴手礼,引导农户发展杨梅、锥栗采摘、制红糖等农事体验项目,做活生态旅游文章。
(二)着力提升品质品味,扮靓乡村新面貌
统筹乡村发展步伐,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不断优化人居环境。一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坚持基础建设连片推进,争取国土、水利、库区、烟基、一事一议等项目资金1000余万元,完成一批道路、水利、灾毁农田修复等民生工程。突出做好灾后重建,完成洋山桥、池潭村涵洞重建,上际线、池洋线、余肖线波形护栏、隐患点修复工作;实施南片灌区项目,新建拦河坝8座、灌渠13.2公里;实施土地平整和旧村复垦项目,新增耕地7.01亩;完善人饮设施,铺设引水渠2.1千米,新建饮水池、蓄水池8座;新建村民活动广场1000平方米、机耕路4.46公里、村组道路1.3公里,新装路灯96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日益改善。二是乡村面貌不断改善。以集镇管理提升为重点,完成集镇路灯架设、沿街步行道铺设、管网下地等工程,集镇品质持续提升;推进墩上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新建村民休闲广场、凉亭,拆除房屋、烤房9间,完成裸房整治13栋,粉刷裸墙900多平方米。开展环境整治,推广三格式化粪池,发放“干湿”分类塑料垃圾桶300余个,安装污水管道400余米,完善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有了较大提升。三是生态环境不断优化。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坚决落实各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完成3件环保信访件和5个自身查摆问题的整改;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加大环境整治投入力度,聘请保洁员19名,河道管护员14名,建成乡垃圾中转站,添置垃圾车15辆;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出台《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切实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与日俱增。
(三)着力增强民生福祉,顺应群众新期待
坚持“改善民生促发展”的理念,强化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更大力度推动脱贫攻坚。贯彻“348”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深化“六个一批”扶贫工作模式,完成造福工程易地搬迁2户7人,启动危房改造4户9人,申报残联安居工程11户27人;继续推行农业产业化项目补助,为31户发展种养项目的贫困户提供资金补助10.36万元;在全县率先发展整乡光伏项目,合计装机容量450kw,每年将有101名贫困户享受项目分红;利用好乡扶贫担保基金,累计为82户贫困户提供担保贷款312.7万元;开展形式多样的贫困户就业培训,受训贫困户200余人次;与397名困难群众签订家庭医生,为145户453名贫困户办理每年200元/人的商业医疗保险。 2017年底,可实现脱贫80户223人,儒坊村顺利脱贫摘帽。二是更多政策保障民生民利。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发放低保金37万元,五保金22.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48.7万元,优抚对象补助金12.5万元;新农保参保总数达4506人,续缴率99.66%,排名全县第一,新农合参合人数7484人,参合率98.47%;有序推进乡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用地4178平方米,墓穴561个,年内可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三是更实举措维护安全稳定。深化“平安开善”创建活动,推行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全年接待来信来访80余人次,圆满完成安保维稳工作;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综治平安“三率”全面提升,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排查矛盾纠纷18起,成功化解18起,调解率100%;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新增视频监控探头20处;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做好“餐桌污染”治理和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全年未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四)着力强化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新发展
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一是教育发展抓均衡。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巩固中心小学和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成果,余上教学点顺利通过市级标准化验收;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31万元完成宿舍、围墙改造,建成乡村少年宫,优化文体设施,配备交互式多媒体,完善更新幼儿园教具,有效改善办学条件;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工作,实现小学入学率100%,巩固率100%,顺利通过挂牌督导创新县省级验收,教学成绩在全县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二是卫生计生抓服务。深化“诚信计生·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做好流动人口管理,突出利益导向,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全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50.37万元,其中征收往年32.9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人;积极做好“小额贴息贷款”和“幸福工程”,累计发放贷款73万元;深化医改工作,泰宁县总医院开善分院揭牌成立;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共接受门诊患者10955人次,建立农村健康档案6164份,实现全科医师签约2748人,家庭医生签约454人,真正让群众获得更便捷、更优质的健康服务。三是文体事业抓提升。加快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细落小落实,余源村成功入选第五届全国文明村,加快申创市级文明乡和儒坊、墩上、肖坑三个市级文明村;加大文化基础设施投入,累计投入400余万元建设余上、池潭、洋坑、儒坊枫林文化活动室,墩上、余地、儒坊枫林文化活动广场和洋坑五人制足球场;壮大民间文化队伍,提升池潭“文跳神”表演队等“一舞一灯三队”表演水平,举办全乡第四届文化艺术节暨广场舞比赛,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同时,武装、统战、老龄、工青妇、残联、关心下一代等各项工作也取得新进展。
(五)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助推依法行政迈上新台阶
加快职能转变,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提高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增强公信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乡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群众的社会监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满意率100%;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二是坚持从严治政,增强执行力。出台《开善乡制度汇编》、《开善乡干部职工年度工作考评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文件,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下大力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干部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乡村干部绩效考评等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效能建设、履职问责等机制,有效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坚持清廉为政,增强约束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用车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精简文件会议,控制各类公务支出,防止挥霍浪费,“三公”经费支出持续下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严格落实纪检干部住村“五个必”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扶贫领域入户访查“全覆盖”,共入户访查112户、371人,电话核查32户82人,发现问题线索10条,转立案1条,党纪处分1人;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今年以来共谈话函询18人,立案审查5人,党纪处分5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开善乡人民政府年初结转和结余1.20万元,本年收入769.01万元,本年支出769.0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0万元。
(一)2017年收入769.0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13.67万元,增长-34.9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67.8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60.79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1.15万元。
(二)2017年支出769.0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14.27万元,增长-35.0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03.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7.45万元,公用支出136.23万元。
2.项目支出265.3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7.0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66.19万元,增长-43.4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目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2017年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2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在编行政人员和扶贫、环保等事务增加。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万元,增长38.57%。主要原因是: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一事一议项目、储备粮食订单直补等事务增加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0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63万元,增长46.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费用增加。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行政运行12.9万元,较上年增加3.9万元,增长43.3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费用增加。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行政运行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万元,增长43.3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费用增加。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第二批驻村蹲点干部工作经费。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基层人大代表活动室经费。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行政运行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万元,增长135.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费用增加。
(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体育场馆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2017公共体育普及工程中央基建投资(5人制足球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2017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万元,降低2.04%。
(十四)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万元,降低23.75%。
(十五)农林水支出——农业——防灾救灾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2017年财政农业救灾补助资金。
(十六)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1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2017烟叶奖励扶持资金(工作经费)
(十七)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2.4万元。上级拨入村主干绩效工资。
(十八)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0.7万元,较上年决算书增加13.7万元,增长195.7%。
(十九)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2017年度村级用水协会管护经费。
(二十)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86.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1万元,增长10.33%。主要原因是:2017年扶贫事务增加。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专项2017年农村公共运行维护专项资金。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省级奖补资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60.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0.79万元,增长60.7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8.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两余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2016年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
(三)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2017年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省级补助。
(四)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开善文化活动中心设施设备添置补助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2.5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66.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28万元,同比增长-17.3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0.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00%和-12.28%,主要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三)公务接待费19.78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各种检查、督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21批次、接待总人数2,33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9.85%,主要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努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7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7.22%,主要是:日常机关运行支出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6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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