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泰宁县人社局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泰宁县政府 时间:2016-08-30 04:47

2015年福建省泰宁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泰宁县财政局关于批复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泰财决〔2016〕24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三)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四)负责推进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和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六)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七)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八)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九)指导全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人社部门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额拨款

10

10

机关社保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

6

6

企业社保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

10

10

城乡居民保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

7

7

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6

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优先战略,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劳动监察维权体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突出重点,提升层次,攻坚克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民生为本,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42 %以内;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826人,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01.44%;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73人,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02.71%;其中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207人,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03.50%;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935人,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00.90%;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851人,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10.52%;职业技能鉴定649人,占市下达任务数的34.16%;创业培训90人,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00%;电商培训171人市下达任务数的100.59%;完成申报小额担保贷款88笔,共计558万。

(二)覆盖城乡居民,社保扩面取得突破

1、养老保险

企业社保:全县参保单位351户,参保人数10716人,比去年同期10298人增长4.06%,占任务数10700的100.15%;本期离退休人员2850人,其中本期办理退休人数171人,共征缴入库养老保险基金3590万元,支出基金7277万元,确保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机关社保:参保单位135个,参保人数4122人,离退休及退职人员1676人,2015年1-12月征缴养老保险金6310万元(不含利息和转移收入),完成市中心下达全年责任目标4500万元的140%。支付离退休费6173万元,完成市中心下达全年责任目标5200万元的119%。收支对抵后结余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0万元),历年累计结余1446万元。补充养老保险:参加劳模补充养老保险59人,支付30人,2014年1-12月共支付2.95万元,历年累计结余16.20万元。

城乡居民保:2015年全县应参保6.57万人,已参保6.39万人,当年新增参保953人,参保率97.26%;本年度缴费44560人,缴费率95.17%,当年征收保费714.68万元,累计征收保费3324.78万元;当年发放养老金人数1.71万人,发放金额1966.83万元,累计发放养老金5789.51万元;发放丧葬金513人,发放金额83.36万元,累计发放丧葬金659人,累计发放丧葬金103.78万元,补发丧葬金人数263人,补发放金额9.59万元。全县1467名老年被征地农民领取养老金,当年发放210.68万元,累计发放815.09万元;审批土地10宗,累计审批土地108宗,征收失地保障金625.55万元,累计征收失地保障金5328.68万元。完成新老农保衔接6990人,完成率59.60%。

2、工伤保险

全县参加工伤保险单位440户,参保人数12068人,比去年同期9008人增长33.97%,占任务数12000的100.57%;本期征缴工伤金321万元,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征缴工伤金73万元,占征缴任务290万元的110.69%,支出工伤基金124万元,占支出任务200万元的62%,享受工伤待遇83人。

3、生育保险

全县生育保险单位447户,参保人数9972人, 比去年同期7312人增长36.38%,占任务数9500的104.97%;本期征缴生育金195万元,占征缴任务180万元的108.33%,支出生育金108万元,占支出任务70万元的154.28%,享受生育待遇 131人。

4、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29.56万元,支出169.48万元。参保9237人,享受1685人次。

(三)构建和谐关系,严格劳动执法维权

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121件,已处理结案121件,结案率达100%,涉及劳动者1325人,涉及金额2238万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八闽出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高温天气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等专项执法检查5次,累计检查各类企业、建筑工地181家,涉及劳动者0.76万人;未发现使用童工和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征收农民工保证金649万元,督促137个建设施工项目缴纳工伤保险费69.84万元;责令补签劳动合同 1014份。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网上申报,书面审查用人单位447家。进一步完善农民工集体访防控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多渠道投诉多手段执法机制初步形成。

四、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初结转和结余 50万元,本年收入2847.92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本年支出 2897.31 万元,结余分配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61 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结余50万元,本年收入2847.92万元,本年支出2897.31万元,年未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6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未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四)、2015年基本支出763.31万元,项目支出2134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0万元。

五、“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37万元,同比下降(增长)0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2015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与2014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增长)0 %,主要是:××××××××。(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60 %,主要是:遵守八项规定严格管理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1.8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督导及上级检查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44批次、接待总人数400人次。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70%,主要是: 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压缩公共接待。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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