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泰宁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的通知》(泰财〔2018〕69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泰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战略、规划、计划、导向目录及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组织实施我县工业与信息化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导向和目录,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与省属、企业对接有关工作;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
(四)负责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民爆产品、传统工艺美术、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工作。
(五)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石油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电网运行与调度管理;依法负责全县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初审;依法承担全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全县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自愿性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指导、推动创业投资业发展;负责指导和服务全县乡镇企业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县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经理培训工作;负责工业化、信息化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八)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九)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工业设计、典当、融资租赁、小额贷款机构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县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承担县政府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泰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和5个职能股室及泰宁县节能监察中心1个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泰宁县经信局 |
财政核拨 |
8 |
8 |
泰宁县节能监察中心 |
财政核拨 |
5 |
5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泰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主要任务是:(一)突出抓好项目建设。一是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三百”项目完成投资18.8亿元,22个重点项目中,小小兵食品、恒泰纺织、宝龙装饰、政泰工贸、菌芝堂、紫薯酒等12个项目实现投产;。二是大力推进企业技改。共实施白酒项目、芦庵滩水电站(池潭水电厂扩建工程)等70余个技改项目,恒泰纺织、竹圣日用品、金圣食品项目等40个项目近期可实现投产,完成技改投资48亿元。
(二) 招商引资成效明显。今年以来我县为大力推动饮品、食品、药品(保健品)、竹制品、矿产品等县域资源性优势产业的发展,充分利用我县优质山泉水、金矿、铁皮石斛、竹等资源,策划了一批重点招商项目,对“五品”产业项目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招商,逐步打造泰宁“五品”工业产业特色。我县工业招商团队共对接客商28批次,组织专场招商活动12次,在谈项目13项,签约项目7项,开工项目10个,投产项目8项。
(三)企业帮扶力度不断加大。一是为企业添“金”。研究制定更符合企业目前实际的扶持工业经济发展和总部经济发展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同时,积极向上协调争取用电奖励和铁合金行业执行丰弃水期电价政策及项目补助资金,今年共到位用电奖励及项目补助、扶持资金700余成元;同时,继续用好企业资产按揭贷款、“成长贷”等产品,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强化政银企对接,帮助菌芝堂生物、回味鲜食品、政泰竹制品等企业获得信贷,新成立的山海融资担保公司已为杉阳雷公藤、北美净水务等企业办理资产按揭贷款2926万元。二是为企业增“量”。用好我县已出台“一县一特色”旅游双创政策,支持对规模以上涉旅工业企业参与县外项目招标和企业参加国内重要展会和召开面向国内外客户的产品展示订货会。同时,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手拉手”对接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林博会等,鼓励企业拓展电商销售,不断做大市场半径,今年先后组织开展2场“手拉手”对接活动,120余家县内外企业参加对接活动。三是为企业脱“困”。 一是扎实挂包帮扶。深入开展“千名干部服务千家企业”活动,“一企一策”制定帮扶方案;积极帮助企业协调环境容量、用地用林、项目审批等问题,协调解决拓扑生物科技虫草醇含片和纳豆片产品项目用地等问题;帮助企业问诊因受环保、安全检查而停产问题,加快金矿开发尾矿库处理技术难题、机砖厂旧窑改造、泰豪工艺品搬迁、石乳甘泉协调解决林业用地等问题。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泰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32万元,本年收入1,537.92万元,本年支出1,537.4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2万元。
(一)2017年收入1,537.9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51.79万元,增长73.5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37.9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1,537.4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51.81万元,增长73.6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65.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5.45万元,公用支出50.00万元。
2.项目支出1,271.9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37.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92.41万元,增长81.9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2011301)21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0.3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二)其他商贸事务支出(2011399)22.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三)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99)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四)死亡抚恤(20800801)28.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增加,死亡抚恤金相应增加。
(五)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307.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37万元,增长99.7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六)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2150510)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级科目)10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45万元,增长116 %。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八)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150899)4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减少。
(九)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9999)63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08万元,增长52.3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十)其他支出(2299901)80.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0.60万元,增长-100.0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4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5.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4万元,同比,减少0.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同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减少-100.00%和-100.00%,主要是:公车改革,本单位无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8.04万元。同比,减少0.9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事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64批次、接待总人数526。与2016年同比减少0.96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0.77%,主要是: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公务接待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8.60%,主要是: 人员调整较大,相应经费增加,本着遵守八项规定,勤俭节约的原则。
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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