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泰宁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泰宁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泰财决〔2017〕79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推广先进农机技术及管理.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二)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培训.维修网点管理和技术审定。
(三)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农机销售市场的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泰宁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部门包括1个机关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参公事业单位
13
1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部门主要任务是:推广先进的农机技术,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农机购机补贴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农业技术推广管理。
(二)农业机械技术人员培训,农机维修网点管理。
(三)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开展购机补贴工作。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农机管理中心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23 万元,本年收入405.32 万元,本年支出405.54 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2 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405.32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38.83万元,减少 8.7 %,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405.32万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 0 万元。
2. 事业收入 0 万元。
3. 经营收入 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 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405.54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8.53万元,减少8.7 %,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122.54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5.48 万元,公用支出7.06万元。
2. 项目支出283 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05.54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8.53 万元,减少8.7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资福利等支付115.4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2.81万元,增长12.5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付增加
(二)商品服务支付7.06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 2.34万元,减少25 %。主要原因是农机监管经费及日常经费减少
(三)项目经费28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9 万元,下降15 %。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等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11万元,同比下降14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增长)0 %,主要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17 %,主要是:增加小车各项费用支付 (三)公务接待费2.28万元。主要用于招待上级部门及邻县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6 批次、接待总260人数。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1%,主要是:招待人数减少。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7.01万元,比2015年下降24%。主要是减少了邮电费.差旅费及办公费用的开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农机中心2016年政府采购支付为0万元,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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