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泰宁县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科协 时间:2017-08-01 04:12

 

 

 

 

 

 

 

泰科协〔2017〕8号

 

 

泰宁县科协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泰宁县县级部门决算批复试行办法》(泰财库〔2014〕87号)及《关于批复泰宁县科协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泰财决〔2017〕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一、部门主要职责科协的主要职责是:(一)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三)开展继续教育,组织科技培训,推广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政府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

(五)围绕科技、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开展科学论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提出决策建议。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任务。

(六)开展国内外民间科技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内外科技群团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七)编辑出版学术刊物和科普读物,兴办符合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各类实体。

(八)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科技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科技群团和科技、科普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好科技工作者之家。

(九)联络、协调、指导、服务、管理所属县级学会、企事业科协,对乡镇科协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和应由县科学技术协会负责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县科协机关内设1个行政股室,无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科学技术协会

财政核拨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2016年,县科协部门主要任务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科协的要求,认真履行“四服务一加强”职能,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进军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主战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推动泰宁加快实现“旅游旺、城市美、文化兴、生态优”的海西旅游强县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县委决策部署,引导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宏伟事业。

(二)扎实开展科普工作,夯实全民科学素质基础。

(三)加强科技能力建设,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四)加强科技队伍建设,激发科技创新动力。

(五)推进科协组织建设,建好科技工作者之家。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2016年科协年初结转和结余2.1万元,本年收入66.48万元,本年支出66.6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0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66.4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0.56万元,降低13.7%,具体情况如下:1. 财政拨款收入66.4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2. 事业收入0.00万元。3. 经营收入0.00万元。4. 上级补助收入0.00亿元。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亿元。6. 其他收入0.00亿元。(二)2016本年支出66.6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1.36万元,降低14.6%,具体情况如下:1. 基本支出46.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8.99万元,公用支出7.69万元。2. 项目支出20万元。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4. 经营支出0.00万元。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6.6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1.36万元,下降14.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一)机构运行(科目)46.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专项业务项目支出。

(二)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科目)20万元。主要用于科普宣传等业务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2万元,同比下降14.3%。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3.5%,主要是:健全了对公务用车的规范使用。(二)公务接待费0.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正常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0批次、接待总人数100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9.6%,主要是:落实八项规定严格审批制度,本着一切从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68万元,比2015年减少14.6%,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2.收入决算表3.支出决算表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泰宁县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8月1日

 

2016福建省泰宁县科学技术协会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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