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泰宁县科技局部门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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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泰宁县科技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科技局的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编制县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地方可持续发展方案、规划、措施的制定、论证、筛选;二是研究制定全县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和重点扶持产业、行业,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科技创新项目;三是编制年度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科技经费; 四是做好科技服务和培训,推进全县科技服务体系建立;五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新产品的认定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六是负责县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和专利申请、管理工作;七是组织科技成果评价、鉴定、管理,指导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动产学研合作;八是做好科技统计监测和科技资源清查及科技保密、档案等工作;九是抓好全县地震的防震减灾工作,编制应急工作预案;十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科技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建省泰宁县科学技术局

财政拨款

3

3

泰宁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财政拨款

3

3

泰宁县知识产权局

财政拨款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科技局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科技服务经济为中心,以企业创新为主体,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实施工作

1.组织项目申报。组织中央、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共12项,其中状元茗茶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菌芝堂生物科技申报省级星火项目,八仙崖生态农业申报省社发项目,一点石食品等5家企业申报省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三凯建材等6家企业申报市级成果购买后补助项目,2017年申报项目资金665.5万元,已立项的项目补助资金283.6万元。

2.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山区科技服务机构条件改善建设”和“泰宁县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条件与能力建设”两个项目验收。

(二)、“双创”工作强力推进

1.举办县级创新创业大赛。以县科技局、团县委为主办单位,成功举办第二届“最美泰宁”伴手礼暨旅游商品创新创业大赛。大赛评出一点石食品获一等奖;玫瑰谷生态农业等5家公司获二等奖;八仙岩铁皮石斛等10家公司获三等奖,行歌拾穗生态农业等10家公司获优秀奖。本次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参与,泰宁百姓网网络投票评选活动20日内点击浏览量达1539679,投票数为248161票,营造了良好的“双创”氛围,进一步提高了泰宁的旅游知名度,激发了企业的创新积极性。

2.辅导企业参加省、市创新创业大赛。鼓励县内企业和创业者积极参加省、市“双创”大赛,共推荐10家企业报名参赛,全部进入大赛复赛,其中八仙岩生态农业获三等奖,晟境公司和家校通获优胜奖;“菌芝堂”1家进入省第五届“双创”大赛复赛,并取得优秀奖。

3.做好众创空间认定申报和后续建设。“菌芝科技”、“晟境大龙”被市科技局评为2017年市级众创空间,认定补助10万元,同时“丹霞创客”、“茶香金湖”、“文创空间”获得2016年各类补助合计100.03万元。“茶香金湖”还被认定为省级星创天地,同时,争取到省星创天地后补助50万元。

(三)、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做好科技示范工作

1.科技型企业备案。组织福建回味鲜食品等9家企业申请科技型企业备案,其中恒润食品等5家成功获省科级科技型企业备案,目前共有26家企业被确定为省级科技型企业,其中科荟种业、菌芝堂生物科技、三凯建材、汉堂生物、一点石食品等一批科技型骨干企业已逐步成为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有力带动全县企业自主创新。

2.加快平台建设。科荟种业被确定为我省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三凯建材列入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名单,目前共有5家列为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3.培育“五新”项目。三凯建材“预拌砂浆机械喷涂减水剂应用技术”项目列入三明市“五新”项目库,目前共5家企业列入三明市“五新”项目库。

(四)、强化专利管理,进一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1.知识产权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以科技“三下乡”、“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邀请市外专利代理机构先后多次次来我县,在企业、街道、社区开展培训、组织申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运用能力。

2.知识产权示范体系逐步完善。出台2017年授权专利奖励政策,集中对专利大户的培养,特别是发明专利的挖掘和申报有所突破,汉堂生物、一点石食品同时申报了2017年省专利奖及知识产权诚信企业。

3.专利申请、授权质与量同步增长。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新进展,2017年,专利申请量315件,同比增长55.9%,其中发明专利29件,同比增长52.6%,实用新型专利113;专利授权量202件,同比增长29.4%,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5件。一点石、一品红等12家企业获得(2016-20179月)授权专利双创奖励16.35万元。

(五)、加快科技人才培育工作

组织3名农村科技员到省农林大(免费)培训,培训果蔬,林木,水稻种植等专业技术,培训时长为半个月。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育,最大程度发挥科技人才的智慧引领作用,2017年,申请《福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科技人员》共3名,补助资金6万元,申请省级科技特派员20名,补助资金40万元,一点石食品申请科技特派员引导后补助项目15万元。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科技局年初结转和结余7.46万元,本年收入226.15万元,本年支出226.0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56万元。

(一)2017年收入226.1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87.88万元,增长63.5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6.1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226.0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88.46万元,增长64.2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8.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9.94万元,公用支出8.89万元。

2.项目支出117.2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6.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8.46万元,增长64.2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下降)50%。主要原因是挂职企业费用。

(二)2060101行政运行9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475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费用增加。

(三)2060199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3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55万元,增长634%。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管理事务费用的支出。

(四)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费用的支出。

(五)2060403产业技术研究与研究开发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产业技术研究与研究开发项目费用的支出。

(六)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的项目费用支出。

(七)2060899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的费用支出。

(八)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发展项目费用支出。

(九)2200406地震灾害预防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注: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8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9.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9万元,同比减少3.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6万元。同比减少0.5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同比减少0.5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8.54%,主要是: 差旅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部门业务费和其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十、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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