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宁县住建局决算说明
时间:2016-08-18 09:55

2015年建设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建设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和政策,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定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稽查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对城市规划实施的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承担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申请;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县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建设部门包括9个办公股室及8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

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住建局

财政核拨

15

17

泰宁县城建监察大队

财政核拨

35

29

泰宁县园林管理所

财政核拨

9

8

泰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财政核补

32

26

泰宁县质量安全监督站

财政核拨

8

7

泰宁县造价管理站

财政核拨

3

2

泰宁县房屋和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6

5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履职,锐意进取,在城市建设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抓好规划、建设、管理三大重点,不断推进城市宜居宜业宜游。完成县属建筑业产值27.1亿元,同比增长20.1%,上交税收1246万元,比增4.5%,房产销售面积6.95万平方米,比增10.1%。主要工作和成效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绘好蓝图,打造精品,强化规划龙头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我局围绕打造“海西最美山城、三明最靓看点”的定位,始终把城区当作景区来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以更高的水准精心雕琢城市,让泰宁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宜游。一是打造城市精品。推广提升“杉阳明韵”建筑风格,突出“显山露水、透绿见景”特色,形成了较高品位的景园体系、夜景体系,建成了水南廊桥、内环路门楼等一批城市景观,构建了亲水步道、自行车道等“慢线”系统,打造了山、水、城、景共生共融的城市个性。二是编制各类规划。完成御品苑、凤凰名城、尚城首府和丹霞美地(二期)系列项目规划,科学编制片区改造、城市停车场建设、交通体系等专项规划,同时委托天津大学城市设计研究院完成《泰宁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期限为10年,从城市整体风貌、竖向空间、高度控制、色彩、建筑景观等方面提高我县城市景观风貌水平,塑造城市记忆。三是严格规划审批执行。在规划审批时严格审查,坚持无规划不建设、不拆迁,严格执行“容缺预审”“马上就办”的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由20天缩短为5天,共出具74份用地规划红线图,规划验收建设项目27项,竣工建筑面积达11.23万平方米。

二、补齐短板,加快建设,城市环境更宜居宜业

以系列省、市重大项目、计划的有序推进全面点燃城市建设引擎,着重补齐短板,改善民生,解决市政基础设施问题,在不断增进公共福祉中提升城市生产力。

(一)“双百”行动计划、“宜居环境建设”项目有序开展。按照省、市、县文件精神,2015年,我县安排“双百”行动计划城建项目24个,年计划投资91850万元,安排宜居环境建设项目43个,年计划投资86480万元。至年底,各项目进展顺利,“双百”城建项目中完成内环路门楼及城区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建设、临街背巷道路改造、城区绿地提升等,完成16公里城区至寨下绿道建设,天然气管道建设、丹霞市政道路工程、体育场馆等项目稳步推进,累计完成投资70687万元,占年计划总投资额76.96%;宜居环境建设中持续推进张地村、拥坑村等12个村庄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对房前屋后绿化、农村建筑物立面改造、污水整治、社区绿化、进村道路整治等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开展垃圾不落地行动,完善从户到县的垃圾收集运转网络,完成2个乡镇71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整治提升城区三边三节点,打造完整社区,推进公路铁路沿线整治绿化,实施杉津桥圆盘、金湖路圆盘、馨语超市前、内环路三角转盘、开泰路沿路8个花池、金湖路街头三角地等城市节点绿地建设,累计完成投资92909万元,占年计划投资总额107.43%。

(二)“为民办实事”等城建项目建设卓有成效。我局致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系列为民办实事项目给民众更多获得感。市政道路设施建设方面,,投入6500万元完成和平南街、南谷巷支路、青廉巷、赵山巷等路段道路改造;松光二期至三期道路工程正加快施工,已完成投资100万元;城区红绿灯建设已全部竣工投入使用,投资100万元。城区排涝设施建设方面,职中垄管网建设800米及丹霞大道两侧排水沟改造完毕,投资260万元;戴家坑路口至银树巷河岸排水管网改造已基本完工,完成投资80万元;三里村路口改造竣工,投资90万元。城区亮化、美化项目方面,城区5000盏LED路灯改造全部完工投入使用,投资1695万元;内环路至张家坊大桥路灯安装130盏及城区各道路灯安装200盏全部结束,投资260万元;完成沿河两岸、香樟园、明霞园、松光花园沿河等地夜景提升工程,投资505万元。切实便利了群众出行,美化城区景观。建设海绵城市方面,新建污水管网12.8公里;雨污分流管网建设0.8公里;排水管网1.4公里,明渠排水2.4公里;人工清理污水池污泥、泥沙4次。城区管网中人工清理倒虹井及检查井1320个,畅通污水管网5段,总共2.1公里。合计投入1095万元。优化能源结构方面,引进三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计划3年内投资5000万建成使用,5年内城区管道气化率达50%以上,日供气量3万立方米。完善公共设施方面,实施渥丹园、三涧园健身步道修复,完善芦峰山公用、汀兰园等休闲游憩设施。整合城区土地资源,新建状元停车场、古城停车场、文庙停车场,新增停车位60个,有效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

三、有效应对,降低库存,全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一)创新房产营销模式。面对去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有效应对,积极对接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房地产十三条等系列稳增长措施,用好土地挂牌出让,推行拆迁安置货币化,着力创新推新扶持房地产市场。鼓励企业开展商品房促销活动,支持首套房、首改房刚需购房,推陈购房优惠政策,吸引鼓励外地及农村人口来泰宁购房置业,促进人口集聚。支持财富广场、尚城首府、凤凰名城等新楼盘开发并先后开盘销售,御品苑、丹霞美地、张家坊棚户区改造等地产项目加快建设,有效激活了房地产市场,降低商品房库存量。

(二)化解丹霞系列地产风险。自去年丹霞美地项目停工以来,为保障购房户合法权益,确保项目早日竣工交房,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部署下,努力协调项目续建。7月,泰宁县人民政府、三明市(县)工行、福建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平洋第二十一建设集团福建公司正式签订丹霞美地项目续建“四方协议”,成功引进太平洋第二十一公司与企业合作进行项目开发,8月16日举行了复工进场仪式,项目全面复工。

(三)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的通知》(明政办〔2014〕16号)文件精神,市下达我县保障性住房计划任务为368套,其中公共租赁房140套,限价房100套,棚户区改造128套。公共租赁住房方面,大洋坪工业园区、上戈公租房总共70套已竣工;梅口乡公租房30套已主体竣工;上青公租房20套正在基础施工,下渠公租房20套正在主体施工;限价商品房方面,新建限价商品房100套,该项目正在主体施工阶段;城市棚户区改造方面,项目主要为张家坊棚户区改造128套,其中68套已开工建设,正在主体施工,剩余60套正在基础施工。

四、主动作为,创建双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级文明县城”和打造“全国最干净旅游县城”主题活动,成立了局领导班子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采用专项整治与全面铺展相结合,在创双城中争当排头兵,真抓实干,全力履职。同时主动作为,以创双城为抓手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抢抓城市发展机遇,形成长效机制,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家园。

(一)景观环境提升。把城区当景区来美化,以重要节点的景观绿化和环境卫生的整治提升城市形象。一是环境卫生整治。将创双城活动引向深入,学习宁夏中卫“以克论净,深度清洁”的优秀经验,投入约220万元用于扩大环卫工人队伍、提升待遇,购置环卫设备,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定员、定岗、定任务,确保城区主干道、公园、广场等重要节点环境整洁,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工作。共清运生活垃圾2.7万吨,全年道路冲洗街面达56万平方米。二是景观绿化提升。做好城区各绿地公园植被日常看护补植,完成8.2千米金湖慢道沿线绿化;完成高速公路路口三角转盘、零公里中分带、政府宿舍小区景观改造,总绿化面积4900平方米,总投资约90万元;完成金溪两岸香樟园等公园夜景提升工程,总投资约500万元;投资32.8万元完成内环路道树种植,打造城区绿化景观新亮点。

(二)市容市貌监察。以推进“微城管”和“数字城管”为契机,经常性开展专项整治,纠正店外占道经营5450余起,取缔流动摊点840摊,清理城市“牛皮癣”8.3万余处,规范机动车辆停放秩序;联动“两违”,多次开展国土、城建联合执法行动,拆除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面积24620平方米,对侵占公共用地等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冒头就打;狠抓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的监察工作,严查道路泄露遗撒、未覆盖运输等违法行为,防止不规范运输造成扬尘,出动队员3760人次,拉网式检查建筑工地58家次,查处遗撒、未覆盖车辆运输案件7起。

五、着眼服务,强化保障,为城市发展换档提速

去年以来,我局全面提升机关工作实效。一方面,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加大城建新闻动态宣传报道,营造和谐、蓬勃的城市建设氛围。另一方面,狠抓机关工作作风和干部管理,着力提升城建工作服务能力,夯实保障措施,为泰宁跨越发展提供支撑。

(一)抓服务,提升城建工作成效。建筑产业。完成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及设计监理等工程项目招标投标32项,建筑面积14.5万㎡,造价2.05亿元。加强建筑队伍建设,邀请三明建设系统培训中心资深教师对89名乡镇优秀工匠实施2天的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直线提升我县建筑工匠水平。‚房产管理。以服务人员的队伍建设,窗口工作机制的完善,服务水平的监督评价等为抓手,不断强化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顺利完成省“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统计服务清单,制作证件、服务办理流程指示图,简化手续,全面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完成房产所有权登记1676起,各项收费105.84万余元。ƒ行业监管。积极推动建筑业发展,牢牢把住监管关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大“打非治违”及重大节假日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整治,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以“零容忍”态势,全力提升动态监管水平。④测绘。取得新的测绘资质证书,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做好各类建设项目建筑物的定(验)线工作,完成内环路拆迁安置户、外贸安置小区1#楼、凤凰名城等累计70幢建筑物的定线工作,累计测绘(算)房产86幢,面积约34.50万平方米。⑤土地收储。加快零公里五谷巷片区房屋征收实施方案的拟定,入户做好拟被征收户的思想工作,配合规划、设计部门做好该片区设计建设方案。抓紧开展城区一类控制区危旧房申请收储摸底调查工作,合理划分片区。出台《泰宁县城区房屋征收补偿和补助标准》,对房屋征收和补偿标准作出新的调整。⑥城档管理。运用科学管理手段加强档案管理,档案查阅利用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城市建设、工程备案、规划管理、房产办理、司法部门取证等方面提供了大量的凭证和依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⑦造价管理。不断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市场建材价格涨浮情况,按月填报建材价格信息网。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做好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做好工程造价咨询,定额咨询、解释和仲裁工作,年接待约200多人次。⑧人民防空。从人防宣传教育、人防工程建设、提升指挥通信能力和继续做好全县中心工作四个举措为抓手,不断提升我县人防建设水平。按“八室一库一中心”的标准规范建设人防地面指挥所,总建筑面积1160平方米。

(二)抓保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和国家专项建设资金的力度,认真研究上级扶持政策,积极向上沟通协调,推广PPP等建设模式,多渠道争取资金。将省财政厅、省住建厅、三明市政府下发的工作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到对口单位、股(室),并明确责任要求,做好衔接。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污水管网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共向上争取项目29个,争取资金6134万元,比去年增长32.1%。

(三)抓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以开展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强化队伍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专题学习会,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三严三实”,印发住建局《员工手册》,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各项制度,着力整治“中梗阻”和“庸懒散奢”现象。建立“效能连带追究制”,严格效能问责,围绕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自查自纠,着重对机关财务管理、公车管理、效能建设等方面展开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察整改,机关效能显著提升。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年初结转和结余665万元,本年收入14496.11 万元,本年支出14961.1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0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14496.1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253.01万元,增长-7.9%,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2843.5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1652.59万元。

2. 事业收入 0 万元。

3. 经营收入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亿元。

6. 其他收入0亿元。

(二)2015本年支出 14961.11 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20.01万元,增长-0.81%,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327.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75.44万元,公用支出252.3万元。

2. 项目支出13633.37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13288.52 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597.55 万元,增长52.9 %,具体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详见(附表1-2)。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672.59 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4720.56 万元,下降73.8%,具体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详见附表1-3。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3.09万元,同比下降(增长) 61.2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5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6.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7 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下降22.5 %,主要是压缩经费预算,降低外出用车频率。   (三)公务接待费16.6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03批次、接待总人数1960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3.2%,主要原因是:单位经费缩减、严格控制招待人数、标准。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福建省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算定稿.xls

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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