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泰宁县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大中型水电站(水库)库区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当地政府的工作部署,在上级移民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库区移民安置各项工作。具体职能:1.负责实施移民拆迁安置规划和经济责任总包干协议;参与本辖区内水电站(水库)库区移民安置规划和实施计划的初审,并按权限上报审查、审定。2.负责组织中型以下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规划的初审和实施计划的审定,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协助水电站(水库)业主开展库区有关各项工作,并向业主通报库区工作情况。3.负责全县水电站(水库)库区移民及库周防护工程的实施等工作,定期向县人民政府和市移民开发局汇报库区工作情况。4.负责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的规划编制及规划审核等工作,并做好规划上报审批和实施工作。5.贯彻县级报账制,管好用好各项库区资金,并向社会和移民公开。6.负责指导、落实库区后期扶持的开发性生产,协调库区乡镇、村安排好移民的生产出路;按分工权限负责库区项目的计划审批,并做好计划项目的实施落实、初验工作。7.认真做好全县库区移民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库区移民安置地政府和其它部门调解移民安置纠纷;组织移民干部进行库区移民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总结交流库区移民工作经验,开展库区咨询和调解工作。8.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移民开发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情况
泰宁县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是泰宁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全县大中型水电站(水库)库区移民工作的机构,前身是1998年4月成立的泰宁县人民政府库区工作办公室,2002年10月更名为泰宁县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挂靠县政府办公室管理,机构规格为副科级。2009年7月,经三明市委编办批复,机构规格由副科级升为正科级,内设综合股和生产开发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泰宁县移民开发局部门包括0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 员 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泰宁县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 |
财政核拨 |
8 |
8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省移民局共向我县下达各项库区资金 2062.14 万元,其中,直补资金 595.26 万元,项目资金 1466.88万元。实施后扶项目85个,推进实施移民致富增收、美丽家园、创业帮扶、脱贫解困、社会事业等“五大工程”。
(一)致富增收工程。安排移民资金105万元,在大龙乡大布村、官江村、显口村三个移民村实施光伏发电项目。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在全县20个移民村安排基础设施配套、库区生产开发等30个项目,项目均已实施完成,改善移民农田、果园、茶山生产开发道路建设和作业条件,促进农田、经济林果规模科学经营,增加移民生产性收入。
(二)美丽家园工程。集中安排移民资金722万元,实施朱口镇音山村邓家组、杉城镇民主村张家坊、下渠乡渠里村岐滩组、大田乡料坊村桥头组4个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创业就业工程。2017年,实施移民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政策,为贫困移民户发展生产提供贷款贴息,每户贷款额度在10万元(含)以内,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贴息补助,连续贴息补助3年。今年,全县共有186户移民申请贷款贴息,带动移民生产创业贷款1400多万元。
(四)脱贫解困工程。一是抓好帮扶项目落实。对我县2017年尚未脱贫的185名建档立卡贫困移民,协调乡镇、移民村因户因人因地确定扶持项目,实施生态农业种植、养殖类等项目,确保每个贫困移民都有一个项目。二是落实避险解困政策。对纳入2016年度县造福工程扶贫搬迁或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的44名特殊困难移民,按每人1.5万元的标准给予叠加补助。
(五)社会事业工程。按照推进库区城乡公共设施发展一体化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大龙乡大布村等8个移民村实施平安库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杉城镇吕家坊村等7个移民村实施阳光库区LED全彩显示屏建设,项目委托市移民局统一规划设计实施,目前正在实施中。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泰宁县移民开发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747.83万元,本年收入2,993.11万元,本年支出3,717.1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80万元。
(一)2017年收入2,993.1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5.78万元,增长1.5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993.1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554.98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3,717.1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517.64万元,增长69.0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0.1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14万元,公用支出15.03万元。
2.项目支出3,636.9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14.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36.03万元,增长81.7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2010301)支出6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0万元,增长24.50%。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增加,工资标准提高。
(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99)支出1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2万元,下降28.82%。主要原因是办公耗材减少。
(三)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99)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57.15%。主要原因是驻村干部驻村上半年时间到期。
(四)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专项支出(2130321)1334.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9.18万元,增长89.25%。主要原因是生产开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增加。
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302.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81.61万元,增长62.0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移民补助(2082201)719.9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22.78万元,增长44.81%。主要原因是建档立卡贫困移民增加。
(二)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082202)54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50万元,下降31.65%。主要原因是项目工程验收结算慢,资金拨付率低。
(三)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082299)1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83万元,下降83.84%。主要原因是避险解困项目减少。
(四)移民补助(2082301)4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4.29%。主要原因是省市调研、检查、督查增多。
(五)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136601)986.83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1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5.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4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32万元,同比,减少3.56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4.72万元,同比,减少1.4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9.70%,主要是: 省市调研、检查、督查增多。
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基本情况
(1)泰宁县2017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年度预算资金总额为2837.14万元,其中中央移民资金2435.14万元,地方移民资金402万元。此次2017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包含2017年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清算资金项目、扶贫解困资金、专项工作经费、统筹资金。
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有绩效产出目标、效益目标、满意度目标。管理目标设定为严格执行省市制定的各类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应创新管理机制,出台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局制定的后扶项目管理手册,确保程序规范;加强监督管理,多渠道多策略,各方共同做好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绩效产出目标设定为完成资金直补受益移民9921人,避险解困人数66人,培训移民劳动力160人等。效益目标设定为移民人均收入增长1000元,贫困人口减少177人,移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库区和移民区基础设施改善,库区和移民区社会稳定等。满意度目标设定为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2)主要成效:年度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省局相关规定执行,达到预期目标,移民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县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移民人口数、助力脱贫人数等均达到预期目标,生态效益良好,移民满意率高。
2.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目标制定。泰宁县自2017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下达后,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要求,组织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分工不同,积极制定绩效评价的目标及指标,务必保证绩效目标的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
(2)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在实施一定阶段后,及时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针对2017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组织进行绩效自评工作,紧扣“绩效”,结合先前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评分过程真实客观,相应的佐证材料也整理备查。
(3)分析总结。根据绩效自评结果,着重分析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问题和原因。
3.综合评价结论
我县2017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年度支出绩效考评总体上良好,达到预期目标,完成各项指标,自评得83.67分。
4.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1)资金情况分析
①资金到位。泰宁县2017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年度资金总额为2837.14万元,其中,中央移民资金2435.14万元,地方移民资金402万元。中央资金包括直补资金604.98万元,省级扶贫倾斜安排资金100万元,项目资金1125.16万元,扶贫解困资金15万元,统筹资金50万元,清算资金540万元。
②资金执行。严格执行《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并使用“财务管理系统”进行会计电算化核算,及时进行财务处理和报表编制,定期扫描上传相关财务凭证,会计档案归档完整。
③资金管理。所有项目均按进度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按规定及时审核工程结算,按规定预留、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移民资金切实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所有项目申请单位和审核审批程序均符合要求,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报账资料、报账票据齐全、真实、合法、有效;转账支付账户符合规定(实行转账结算),无现金支出情况。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项目完成数量(总分35分,自评得分29.91分)
已完成指标项有:完成资金直补受益移民9921人,建设移民美丽家园3个,培训移民劳动力167人次,以上3项指标达到目标设定要求,得25分。
未完成指标项:避险解困25人,未达指标66人;建设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4个,未达指标7个;以上2项指标达到目标设定要求,得4.91分。
b.项目完成质量(总分5分,自评得分0.31分)
截至2017年4月15日,项目已完工已验收2个,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得0.31分。
c.项目实施进度(总分10分,自评得分3.45分)
截至当年底,资金完成比例(27.6%),得3.45分。
d.项目成本节约情况(总分5分,自评得分5分)
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的项目比例100%,得5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设定的2项经济效益指标实际完成值为:增加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0元,提高移民收入占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比例为1.07%;实际完成值全部达到预期值,得10分。
b.社会效益(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新增达到当地县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移民人口数85人;助力贫困移民脱贫177人;建成美丽移民村3个,建成特色产业移民村3个;得20分。
c.生态效益。房前屋后整治,雨污管道分流,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污染。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设定的3项满意度指标实际完成值为: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满意度达到98%,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0起,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100%,均达到预期指标值得15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避险解困项目未完成主要是因乡级移民管理机构上报申请材料不齐全,无法给予补助。下一步,我局将督促乡级移民管理机构对符合要求的移民申请户补齐相关材料,并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生产开发项目未完成主要是因大龙乡大布村、官江村、显口村光伏项目承包方因光伏板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拖延施工。下一步,我局督促业主单位按照法律程序监督承包方完成合同约定。
项目完成率和资金拨付率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视频监控项目7个第一年全市统一设计、预算,省局同意会审审批,由于各县情况复杂、数量较多,导致项目进展缓慢;二是2017年底下发清算资金项目未动工,导致项目完成率、资金拨付率低;三是项目验收环境相关机制不够完善,当前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大部分已完成,施工方提供内业材料缓慢,导致无法结算审核与综合验收。下一步,我们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早验收,尽早拨付资金。
6.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及时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针对2017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组织进行绩效自评工作,紧扣“绩效目标”,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评分过程真实客观,相应的佐证材料也整理备查。有关建议如下:
(1)由于LED项目与年底清算资金项目导致我局项目完成率、资金拨付率较低,建议省局能否将年底批复的资金项目不列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
(2)研究出台对建档立卡精准扶贫移民户的直接扶持政策。
(3)扩大专项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研究出台对村组后扶项目移民民主监督理事会建设,库区信息联络员、维稳工作队、舆情引导员队伍建设,移民村组发展村淘电商等设施设备配备等方面的支持补助举措。
(4)对点多面广老库区实行区别对待倾斜政策:1.适度扩大淹地不淹房村的政策扶持范围和力度;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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