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移民局决算说明
来源:泰宁县政府 时间:2017-08-01 04:52

附件2

 

2016年度泰宁县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决算说明

按照《泰宁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泰财决〔2017〕7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泰宁县移民开发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大中型水电站(水库)库区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当地政府的工作部署,在上级移民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库区移民安置及后扶项目实施各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泰宁县移民开发局包括2个内设股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移民开发局

全额拨款

8

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向上争取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资金2653.32万元,其中,直补到人资金598.82万元,项目资金2054.5万元。实施项目四类共58个,完成道路硬化12035平方米,绿化面积2450平方米,安装路灯61盏,房屋立面粉刷39017平方米,屋顶平改坡8440平方米,马头墙1403米等。全县库区移民人均纯收入11699元,增加826元。主要工作成效体现在:

(一)生产开发效益显现。一是华姿酒店顺利招租。2015年购置华姿酒店后,我县采取寻求客户资源、公开招租、协商谈判等举措,与原业主达成了续租六年(年均租金108万元)的协议;承租后,又帮助业主理顺经营、招徕客源,使酒店经营名列全县宾馆前列,基本实现了价格适中、收益稳定、政府放心、移民受益的目标。二是购买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项目实施完成。通过公开要约和询价收购的方式,顺利实施完成购买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项目,共计购买股权3489940股6300450.18元,均价1.805元/股。所购买股权经由管理部门批准,已全部过户至县移民投资公司,今年实现了每股0.05元的分红。三是泰宁县库区移民乡村旅游创业服务基地(泰宁县库区移民农庄)项目通过股东会表决。在县库区移民投资有限公司第一届股东会五次会议上,全票通过了实施全县性资产型生产开发项目--泰宁县库区移民乡村旅游创业服务基地的决议。会后,在全县库区村(组)全面开展并完成了征求移民意愿工作,标志着项目实施取得了民主决策成果。

(二)美丽库区再添新彩。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两年来,我县按照“一清、二梳、三修、四配、五绿、六管”的要求,投入资金875万元,对杉城镇丰岩村新胜组等7个移民村(组)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了环境净化、道路硬化、房屋美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文体卫设施配套化等30个项目,使移民村环境显著改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其中,泰宁县“美丽库区项目”被列入三明市“五个一批”(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项目库;杉城镇丰岩村新胜组环境整治项目列入三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苏区调研“为民办实事”项目;库区旅游乡村培育项目列入县委、县政府“茶香金湖”重大发展战略的核心项目之一。避险解困项目:我县第二批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大布乡官江村山坊组移民18户66人,申请中央补助资金每人1.5万元,安排项目7个,资金164万元,实行搬迁安置户“统规自建” 建房,目前安置房建设已完成,饮水工程、管网工程也已入户,其余配套基础项目正抓紧实施中,彻底改善了山坊组移民房屋破烂不堪、基础设施落后破败、交通状况闭塞的状况,春节前移民户全部可搬入规划整齐、宽敞明亮、配套齐全的新居,移民莫不交口称赞移民政策好。

(三)维稳维权深得人心。维稳:召开了2016年全县“平安库区”创建工作会议,与各乡镇签订了《2016年度创建“平安库区”维护稳定责任书》;加强了库区信息联络员、维稳工作队、舆情引导员等三支队伍建设;聘请法律顾问,并在库区移民村全面实施后扶项目实施理事会制度,让移民群众参与后扶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督,从制度和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库区平安稳定;协同乡镇成功化解了大田乡金坑村麦坑组移民要求参与搬迁前山林生态公益林国家补助和旅游开发收益分配等集体信访事件等5起,未发生移民或连带影响人口重信重访行为和出县信访行为,实现了平安库区创建目标。维权:认真细致展开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水库建档立卡贫困移民户基本情况、贫困原因,认真落实库区移民扶贫叠加政策,对每个贫困移民一一精准落实避险解困、贫困慰问、贴息贷款、技能培训、生产扶持等举措,预计国定贫困移民年度脱贫率达50%以上。今年来,县库区移民投资有限公司实现收入120万元,除交纳税收、提留大修基金、计提管理费用外,全部向直补移民分配,已开始为每位移民交纳2017年新农合80元/人;同时,利用投资公司成为信用联社大股东的身份,协调争取信用联社对移民贷款执行利率下浮30%、简化贷款质押程序、移民身份可以作为质押物等政策。现在,让移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有获得感已成为实实在在的现实。

(四)建章新制立竿见影。始终把优化顶层设计、完善制度规范、以制度管人管事作为县移民局领导班子的一项重要工作,不遗余力地推进落实。结合泰宁实际,先后印发实施了《泰宁县移民资产型生产开发项目收益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泰宁县移民开发局扶贫解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泰宁县移民投资有限公司2016-2017年收益分配方案》、《泰宁县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村后扶项目实施理事会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工作考评方案》等工作规范;把简政放权与强化监督相结合,转变原先保姆式、代办式的工作方式,推行了后扶项目移民质量监督小组代表现场签证、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施工队伍项目实施评分制(红黑榜制)等管理制度;对参与投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组织实施其项目的,由公司董事会依法授权委托,所有公职人员不得在公司领取任何报酬,公司会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并独立向董事会、股东会报告工作,确保移民局工作透明公开,干部平安健康。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目前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 2947.33万元,本年支出 2199.5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00万元,结余分配 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47.83 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778.3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 0.00万元,增长 0.00%,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778.3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778.30 万元。

2. 事业收入0.00万元。

3. 经营收入0.0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00亿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亿元。

6. 其他收入0.00亿元。

(二)2016本年支出2199.5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73.3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3.28万元,公用支出10.04万元。

2. 项目支出2126.18万元。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 经营支出0.0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778.3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 0.0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资福利支出63.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704.9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下降) 0.00%。主要原因是2014年单位未独立核算。

(二)×××(项级科目)0.0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主要原因是2014年单位未独立核算。

(三)×××(项级科目)0.0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主要原因是2014年单位未独立核算。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00 万元,增长(下降) 0.0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项级科目)0.0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 0.00 %。主要原因是×××××。

(二)×××(项级科目)0.0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主要原因是×××××。

(三)×××(项级科目)0.0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主要原因是×××××。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93万元,同比下降(增长)0.00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主要用于××××××××××××(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2015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4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增长) 0.00%,主要是:××××××××。(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增长)-10.8 %。  (三)公务接待费3.05万元。主要用于市调研、检查、督查及全县库区移民工作会议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56批次、接待总人数491人。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增长)-47.59%。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7万元,比2015年增长0%,主要是:2015年部门未独立核算。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泰宁县移民开发局2016年决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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