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宁县林业局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林业局 时间:2016-08-15 05:20

 

 

2015年泰宁县林业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泰宁县财政局关于批复泰宁县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泰财决〔2016〕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2015年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市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林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调查;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对全县公益林保护进行具体管理。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县植树造林规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指导全县林木种苗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承担全县花卉行业管理;承担全县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承担林地、林权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并监督执行;依法审批并监督检查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林木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四)指导全县林权登记工作,负责本县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林权登记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县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和泰宁县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工作,开展集体林区改革试验项目的调查、设计、论证、实施、跟踪、监测、评估、总结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六)组织、指导、监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湿地保护。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科学研究、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七)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依法组织、指导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全县苗圃、森林公园和林业基层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

(九)监督检查全县对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和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负责编制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十)承担组织、指导、监督林业相关保护体系的责任。承担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森林防火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武警泰宁森林大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权限查处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预测预报;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安全生产。

(十一)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出林业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的预算建议;监督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县级林业各项资金;按规定承担县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工作。管理全县林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县林业科技队伍建设。

(十三)受县政府委托,协助管理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小组办公室、县生物医药产业办公室。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林业部门包括1个行政处室及19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林业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林业局

财政核拨

9

8

泰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财政核拨

2

1

泰宁县造林绿化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7

7

泰宁县林业产权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2

1

泰宁县森林资源管理站

财政核拨

2

2

泰宁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财政核拨

3

3

泰宁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经费自给

18

16

泰宁县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财政核拨

6

6

泰宁县林木种苗管理站

财政核拨

5

5

泰宁县林业产业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10

9

泰宁县林业执法大队

财政核拨

20

20

泰宁县林业局杉城林业站

财政核拨

6

6

泰宁县林业局朱口林业站

财政核拨

6

5

泰宁县林业局上青林业站

财政核拨

4

4

泰宁县林业局新桥林业站

财政核拨

4

4

泰宁县林业局大田林业站

财政核拨

4

4

泰宁县林业局开善林业站

财政核拨

4

3

泰宁县林业局梅口林业站

财政核拨

4

4

泰宁县林业局大龙林业站

财政核拨

6

5

泰宁县林业局下渠林业站

财政核拨

4

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过去一年,我县林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林业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局干部职工以构建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为目标,主动适应林业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林业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深化林改取得新突破。出台《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林改办、林下经济办,召开全县深化林改工作推进会,并进行典型经验交流。一是培育新型组织。新增新型林业经济主体17家(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各7家、股份林场1家,其它类2家),各类新型林业经营组织累计达73家,经营面积53.76万亩,覆盖率为46.75%,推进了林业规模化经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培育新型经营组织示范点5家(新垒生态、古农堂生物科技、绿丰玫瑰专业合作社、里家源林业专业合作社、圣丰岩家庭林场),占市下达任务的100%。二是组建林权收储机构。注册成立泰林林业收储有限公司,与县农业银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县邮储银行泰宁支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处置逾期林权面积4800亩,价值4800余万元,偿还逾期贷款1000万元,调查、核实、纠正林木资产评估报告5000余万元,核实建议发放贷款1000万元,采伐处置收储的林权面积1000亩,推进资产变资本,激活林业资源流转。三是规范林权管理。林权登记发证440宗,其中变更登记115宗,纠错发证16宗,县际插花山登记发证5宗地,面积305亩。办理林权流转28起面积1.84万亩,占市下达任务1.4万亩的133.43%。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登记58笔,林权抵押贷款4068.28万元,其中小额贷款34笔,抵押贷款327万元。四是落实森林保险。完成森林综合保险参保面积126.11万亩,签单保费103.38万元,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49.78万亩,商品林面积59.44万亩。五是创新管护机制。创新森林资源保护联防联动工作机制,按照“乡聘、站管、村监督、县统筹”模式,由各乡(镇)公开、统一招聘95名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整合林业经营单位、集体商品林护林员等力量,组成10支265人的乡镇护林联防队,打破林权区域分割、零星分散的管护模式,以乡镇为单位对商品林、公益林进行统一管护,实现巡山全覆盖、出险全集结。

(二)林下经济发展异军突起。完成林下经济经营面积19.71万亩,产值11.06亿元,占市下达任务的100.5%,带动农户6000余户,户均收入达3.66万元,被国家林业局列入“2014—2015年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县”。一是林下种植规模化。林下中草药种植5万余亩。建立原生态种植铁皮石斛示范基地1.7万亩,完成铁皮石斛种源鉴定、有效成分检测,注册“八仙崖”、“丹崖岩石斛”两个商标,注册泰宁铁皮石斛网标,开展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参与岩壁石斛种植的省级标准制定。林下套种雷公藤面积3万亩,金线莲、草珊瑚、三叶青、黄桅子等4000余亩。二是景观利用多样化。充分利用丰富的森林景观资源,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带动成立“森林人家”69家(2015年新增一家三星级“森林人家”——上青游浆豆腐坊),初步形成了“一区三园多点”为载体的森林旅游产业体系(一区:峨嵋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三园:福建猫儿山国家森林公园、泰宁炉峰山省级森林公园、状元岩森林公园。多点:69家森林人家及梅口玫瑰谷、大金湖峡谷漂流、泰宁境元茶苑、耕读李家等森林体验中心),开发旅游观光、宗教文化、休闲疗养、科学考察、森林探险等形式多样的森林旅游新业态,全年接待森林旅游游客25万人次。三是林下养殖特色化。林下养殖梅花鹿750头,建设鹿园山庄一幢,打造集养、观、品、购为一体的休闲庄园。建设棘胸蛙养殖基地2公顷,年产幼蛙25万只、成蛙10万只。四是森林食品品牌化。以祥鑫笋业、状元油茶、一点石等森林食品加工企业为龙头,年产笋干2.2万吨、清水笋1.3万吨、金丝笋3800吨,袋装食品3千吨。状元食品有限公司荣获2015-2017年福建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

(三)造林绿化任务超额完成。全县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44万亩,占任务2.105万亩的116.1%,培育造林用苗215.7万株,其中木荷、枫香、野鸦椿等阔叶树30.7万株。一是扎实推进“四绿工程”。完成“四绿工程”面积6109亩。通过采取间伐、改造、补植、套种等生态修复措施,完成“二沿一环“重点区位林分修复4134亩。完成人工造林更新1.83万亩,其中完成不炼山造林1001亩,生物防火林带4322亩,珍贵树种造林1300亩。二是坚持“三个必造”(即:上年林木采伐迹地必须造上林,森林火烧迹地、林业有害生物采伐迹地和盗砍滥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项目建设占用征收林地的必须通过等面积以上荒山或非规划林地造林补充进来),确保森林总量不下降。“三个必造”完成总面积1.31万亩,占任务1.29万亩的100.8%。三是加强森林抚育、封育。森林抚育完成9.01万亩,其中省级财政补贴森林抚育面积2.71万亩,占任务2.7万亩的100.4%。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面积2.6万亩。封山育林5.08万亩。四是推进“两创”项目建设。全面完成三明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重点项目12个,如,完成建设汀兰园城市公园示范点,设立“创森”大型彩绘标语牌,实施大田乡 “柳杉王”和梅口乡 “桂花王”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开展风水林环境整治,音山村风水林荣获“三明市十大最美乡村风水林”。

(四)林政资源管理有效提升。一是科学编制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坚持在生态优先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规划林业项目33个,总投资26.35亿元。二是科学划定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峨嵋峰自然保护区、金湖湿地与际头水库湿地、猫儿山国家森林公园与炉峰山省级森林公园、泰宁生态公益林等4条林业生态红线,涉及重点生态区位和生态公益林面积65万亩,为森林资源保护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强化林地要素保障。抓好林地审批、跟踪和监督工作,保障我县电力线路走廊、体育休闲公园、池潭水电厂扩建工程项目等12个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林地需要,占用征收林地面积672亩。开展建设项目已审核审批使用林地回头查,2011年—2014年,我县建设项目审核审批59件,面积271.44公顷,其中动工使用199.85公顷,未动工使用涉及11个项目,面积71.59公顷。四是优化生态林布局调整。对接土地、住建、旅游等发展规划,细化、修正全县11个重点生态区位。建立重点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储备面积3930亩,为全县林地“占一补一”打下基础。五是提高林地监管能力。审批采伐林木皆伐面积1.176万亩、蓄积量8.1万m3,出材量5.3万m3。开展一级保护林地调查,全县一级保护林地共20167.42公顷,无建设项目侵占一级林地现象。开展林地变更调查,调绘出疑似林地变更图斑9292个,面积3.8万亩,经现场核查,确定林地转化为非林地面积1.7万亩,为及时补充林地提供依据。

(五)森林资源保护卓有成效。一是狠抓松材线虫病除治。4月1日,在我县召开全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松材线虫病工作实现“两降一摘”(“两降”即:新发生疫点面积大幅度下降,松枯死木数量大幅度下降,“一摘”即全省松材线虫病综合整治县顺利摘帽)的除治成效,并作典型经验交流。同时,编制实施第二轮《2015-2018年度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松材线虫病持续控制总体方案》,持续控制面积由3.78万亩扩大至4.75万亩。二是严防森林火灾。进一步贯彻落实《泰宁县森林防火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营造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4322亩,聘用生态公益林护林员96名,排查隐患85处,严格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推广计划烧除。2015年发生火灾4起,受害面积186亩,发生率0.33次/万公顷,受害率0.1‰,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未突破规定指标。三是严打破坏阔叶树等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起草《泰宁县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任成员的泰宁县严厉打击破坏阔叶树等森林资源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着力构建疏堵结合的长效保护机制。开展了打击盗砍滥伐“春季行动”和打击非法侵占林地“雷霆行动”等专项行动,立案查处各类涉林行政案件191起,侦破林业刑事案件24起,打掉2个盗伐团伙。四是扎实开展保护区申格评审意见整改。规范制做保护区功能区划图,做好保护区界线范围描述的核实工作。新发现川苔草科川藻和景天科四芒景天2种植物,补充到综合科学考察报告中。目前,峨嵋峰保护区申格国家级保护区已报国务院待批。

(六)林业产业发展总体平稳。全县林业规模以上企业产值36.7亿,招商引资1000万元,关停注销3家高能耗、档次低的木材加工企业。生产商品木材、人造板、胶合板、细木工板等共计38.65万m3,生产纸桨及纸制品4320吨,生产活性炭9016吨。一是加快竹、锥、油茶、花卉苗木等产业发展。完成笋竹总产值4.5亿元,建设丰产竹林基地面积4122亩、建立示范基地10片,完成省级现代竹业重点乡镇项目建设,已通过市级验收。完成锥栗示范基地建设3000亩,顺利实施市级油茶产业发展项目,新造油茶185亩。全县500万元规模以上花卉苗木企业达11家,种植面积达8720亩。二是完成第十一届林博会各项任务。落实签约合同项目15项,总投资7.8亿元,邀请客商191人,建设特色展馆99.2平方米,圆满完成“泰宁,和他倡导的小城生活”主题日宣传活动,祥鑫笋业油焖烟笋和政泰工贸竹制品获得金奖称号。三是强化林业科技支撑。申报林业科技推广项目4项,举办用材林、竹林、锥栗、油茶丰产培育技术培训班5期,培训人数达330人次。参加省林学会 “森林持续经营与林下经济”学术研讨会,《雷公藤枝插繁殖技术研究》和《林下经济发展问题与建议》两篇论文获得优秀论文一等奖和二等奖。锥栗丰产栽培及深加工技术推广示范项目荣获2012-2014年度我县科技进步二等奖。四是切实为林业企业排忧解难。帮扶鑫林木业引进浙江客商投资2000余万元,帮助泰森木业恢复生产,协调泰顺木业深加工项目落户丰岩工业园区。五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林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21家,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任务。

(七)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八项规定”,局党委与所属各支部、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签定纠治“四风”责任书,对本单位、本股室因工作不力导致存在“四风”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严格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对各种接待活动严格管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和陪客人数,秉持勤俭节约原则,公务接待费比上年下降70%。加强公车管理,对出县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非工作日公务用车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成立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三资”管理,加强了店面管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大力推行政务、党务公开,制定林业行业权力清单;加大行风建设,形成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同时加强纠风治理,完成丹崖公司退股工作,推进森旅公司退股清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以林业生态建设重点项目、惠农资金项目的督查,例如对高速公路沿线景观改造提升工程、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项目等工作开展督查,确保各项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对现代竹业开发项目、世界遗产地松材线虫病持续控制项目、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抚育项目等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采购经过县政府采购委员会审批通过,并进行公开、公正、公平招标。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我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240万元,本年收入 6642.91万元,本年支出5991.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91.58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6642.9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336.24万元,增长5%,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6642.9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5991.33万元,总体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75.34万元,下降1.24%,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1164.2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34.48万元,公用支出129.80万元。

2. 项目支出4827.05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育林基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纳入政府性基金核算,但2015年纳入公共财政拨款。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5991.33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75.34万元,下降1.2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3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会议费与去年相比下降了。

(二)科学技术支出7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优质林木苗木培育方面的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5900.1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155.29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林业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2.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有几位离退休干部逝世发放的死亡抚恤金。

(五)其他支出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10.2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了。

六、“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4.75万元,同比下降55%。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23 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00%和33 %,主要是:今年我单位未购置车辆及减少了公务用车的次数。  (二)公务接待费24.11万元。主要用于正常公务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01批次、接待总人数3391。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70%,主要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控制招待费用开支。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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