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泰宁县粮食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关于批复泰宁县粮食局2017年度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粮食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安全,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粮食局包括两个机关行政科室及两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泰宁县粮食局 |
全额拨款 |
3+1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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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市局要求,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粮食各项工作开展,实现粮食安全和保供稳价目标,现将一年来粮食工作总结如下:
1、执行订单收购政策。一是收购准备早。及时做好订单任务分解及“一折通”等相关工作,利用电视、手机短信等宣传形式,进行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和12元/百斤订单直补等政策宣传。依据收购资金需求,提前申请银行贷款。投入资金进行仓库维修、翻盖,做好空仓消毒,增设地上通风垅、输送带等。二是收购过程严。对符合国家粮食标准的粮食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严把粮食质量关,准备标准样品,坚持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做到所有入库的粮食均符合国家标准。三是收购服务优。各收粮点统一制作粮食收购公示牌,对粮食收购品种、等级、价格、质量标准及时进行公示,制订服务承诺,不压等压价、不短斤少两,当场兑现售粮款,不代扣代缴各种费用,同时提高服务质量。
2、提高仓储管理水平。我县现有各级储备粮食2.91万多吨,为做到各级储备粮品质良好,粮情稳定,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粮食系统全体人员参加粮储云网上“一规定两守则”培训和测试工作,测试成绩全部达到合格标准,提高粮食队伍安全储粮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日常管理。做好制度执行、安全生产、储粮检查、卫生保洁等常态化工作,做到粮情检查有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推广科学保粮。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科保,春季及时压盖密闭保冷,夏季适时通风排积热等有效控制粮温,秋冬季采取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降温降湿,雨天及时密闭门窗防潮等。创新保粮办法,积极推行“双低”、绿色储粮等手段,保证储粮品质不降低。通过习性诱杀、惰性粉防治、粮食害虫诱捕器等防治技术,有效防治害虫。四是建立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制定奖惩细则,并结合仓储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实行通报制,通过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
3、拓展产销合作业务。一是引导企业参与沿海销区储备粮的招投标,争取市场份额,扩大市场占有率,巩固经营阵地。二是激励企业拓展经营空间。通过两头在外经营贸易粮5.95多万吨,首次尝试了经营小麦10390吨,经营范围增加到广东梅州、顺德、安徽滁州等地,通过优势互补,提高了我县粮食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及企业知名度,形成长效合作机制。三是利用中心储备库仓储条件、仓储管理队伍优势,积极到沿海地区,争取各级储备粮的代储任务,实现利益最大化。
4、加强粮食流通管理。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从粮食收购准入开始,加强粮食加工、收购、销售等环节进行数量、质量、价格监督监测,维护粮油市场正常秩序,确保价格稳定供应充足。二是按照《粮食预警应急方案》的要求,检查督促所有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福建省粮食经营者最低库存量与异常情况下最高库存量标准的规定,保证我县粮食市场供应平稳。三是深入各粮食加工企业及各乡镇粮站了解粮食收购进展以及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坚决查处不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压等压价、不讲诚信、拖欠农民售粮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杜绝“打白条”现象,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四是和建宁、将乐、邵武等周边县市建立了毗邻地区粮食执法合作平台,联合南平地区加强跨行政区域粮食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5、确保粮食质量安全。一是抓好舆论宣传工作,制作宣传栏板18片,悬挂宣传横幅6条,宣传单600份在县有线电视台和政务网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粮食质量安全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二是加强对骨干粮食加工厂原粮质量卫生、水份等质量标准执法情况,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督查。严格加工企业做到不参杂使假,不违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三是对粮食的进货、品质、保质期等实行监管,杜绝发霉、变质、有毒大米及其复制品上市,让群众吃上“放心粮油”。四是配合市局至全县32个行政村做好2017年粮食收获质量抽样工作。按照《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严格执行粮食出入库质量检测制度,共送检36个批次,合格率达100%,入库粮食质量检测索证率和粮食销售出库检验出证率均达100%。
6、保障军粮供应优化。一是落实军粮供应政策,执行“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完善军粮供应管理机制,确保军粮供应质量。二是定期到军粮供应代理点进行检查,要求做到质量保证,数量充足。三是优化军供服务,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检查督导,并认真做好军供单位的回访工作,确保军粮供应服务质量。
7、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全年开展了三个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实施方案组成专项检查组,采取南北片交叉、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形式对各乡镇粮站(库)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对全县各乡镇粮站(库)的电源线路、库区环境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排查、整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站库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8、强化粮安责任考核。一是领会精神。市粮安考核办对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粮食局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对照考核内容的调整变化,认真梳理,领会精神,推进工作。二是明确职责。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与对口市局的工作协调,根据考核内容、重点考核事项、考核评分标准,明确职责,逐条对照,补缺补漏,逐项做好考评及资料、相关依据的收集整理。三是加强沟通。通过政府内网和粮安考核工作专用邮箱,及时加强互动协调,沟通联系,使各成员单位及时掌握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和要求。四是有序推进。粮安考核成员单位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根据市考核工作安排的时间节点,倒排进度,分类施策,抓小抓细抓实,确保层层推进不丢分。
9、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一是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立足粮食实际,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重要议程。全年共组织专题学习19次,专题讨论4次,上党课2次,上半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谈话2次。二是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组织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新修订的党章,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三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组织观看廖俊波先进事迹报告会、《将改革进行到底》系列报道篇、《榜样》等栏目。开展好四个专题学习讨论。四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七一”前夕,总支组织党员到城关中心储备库参加义务劳动,通过活动隆重纪念党的生日,重温入党誓词。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加强作风建设,签订廉政责任状。
10、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及“八项规定”等重大工作部署和要求,一是联系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粮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制度,明确粮食企业经营方案、国有资产管理及“三公”经费的使用,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二是与公司领导和基层粮站主任签定廉政承诺书,严格要求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三是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执行和各种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腐败滋生。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粮食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02万元,本年收入272.07万元,本年支出265.9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12万元。
(一)2017年收入272.0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4.79万元,增长31.2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6.2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15.88万元。
(二)2017年支出265.9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8.69万元,增长28.3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40.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8.70万元,公用支出12.27万元。
2.项目支出125.0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6.2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8.93万元,增长23.6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资福利支出54.8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3.14万元,增长31.48%。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社会保障费增加。按项级科目分类为粮油物资储备指出的行政运行(2220101)54.8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27万元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58万元,增长59.55%。主要原因是书报资料费、差旅费和公务交通补贴增加。按项级科目分类为:
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99)0.72万元。
2、一般行政运行支出(2220101)11.55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0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1.21万元,增长94.98%。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支付两位离退休老同志病逝的抚恤金。按项级科目分类为:
1、一般行政运行支出(2220101)30.18万元。
2、死亡抚恤支出(2080801)33.88万元。
(四)项目支出12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一样。按项级科目分类为粮食风险基金(2220115)12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8.95万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27万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 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万元,同比增长-39.8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1.21万元。主要用于本系统业务往来单位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7批次、接待总人数108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9.80%,主要原因是:严格审批制度,本着一切从简,厉行节约的原则。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9.62%,主要是: 主要原因是书报资料费、差旅费和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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