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福建省泰宁县粮食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局关于批复泰宁县粮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6〕7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粮食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安全,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15粮食局包括两个机关行政科室及两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粮食局 全额拨款 3+1 4+2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粮食局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研究提出并做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的长期规划;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动我县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健全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指导粮食产销协作;组织实施对种粮农民实行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政策;负责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粮食风险基金;组织引导全县国家和省、市、县储备粮油的收购、储存、轮换、调运和销售计划的实施;负责储备粮油数量、质量、安全储存等方面的监管;指导我县粮油储藏保管工作;负责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和指导粮食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并指导粮食收购市场的准入许可;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培育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负责全县粮食仓储设施等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泰宁县粮食局年初结转和结余 0.10 万元,本年收入 524.43 万元,本年支出 524.5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03万元。
(一)2015本年财政拨款收入 524.43 万元,比2014年决算收入数101.60万元增加 422.83 万元,增长 416.17 %。
(二)2015本年支出 524.50 万元,比2014年决算支出数101.5万元增加 423万元,增长 416.75 %。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24.50 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23万元,增长416.75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资福利支出46.4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9.45万元,增长72.17%。主要原因是2015年工资调资,相应福利费用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87万元 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2.62 万元,下降20.98%。主要原因是自八项规定以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相关费用下降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3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5.83万元,增长17.12%。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会计核算改变。
(四)基本建设支出44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 412万元,增长1471.43%。主要原是2015年有向上级争取“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资金,用于基层粮站年久失修仓库改造建设。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78万元,同比下降2.58%。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4年相比,运行费下降2.70 %,主要是: 从思想上重视,健全了公务用车制度。
(三)公务接待费2.34万元。主要用于本系统业务往来单位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5批次、接待总人数231人次。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50%,主要原因是:严格审批制度,本着一切从简,厉行节约的原则。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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