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泰宁县供销社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供销社主要职责是:县供销社的主要任务是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服务立社、产业兴社、经营强社”的基本原则,通过业务经营带动为农服务,实现经营与服务的良性互动,致力为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农业发展而努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泰宁县供销社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我社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11人,其中参公事业10人,临时人员1人。分三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业务股(合作指导股)、财务股(资产管理股)。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我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社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走群众路线,积极服务“三农”,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4年供销系统完成购进总额34828万元,比增20%,完成农资冬储8738.5吨,比增218%。实现商品销售总额为41214万元,比增22%,消费品零售26666万元;比增21.6%再生资源购进1070万元,全系统实现利润120万元。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2.46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52.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2.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7.92万元。
2.事业收入31.5万元。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3万元。
4.其他收入0.04万元。
(二)支出总计152.38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52.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2.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40.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30万元,公用支出27.24万元。
2.项目支出11.8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0.08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9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80801(科目)10.86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二)2160201(科目)92.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三)2160299(科目)3万元。主要用于化肥冬储贴息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江厚绵同志赴台湾考察专业合作社;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01批次、接待总人数568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64.64%,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严格审批制度,本着一切从简,厉行节约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2.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和购置费分别下降56.24%,主要原因是:健全了公务用车制度。
附件: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决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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