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泰宁县国土局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泰宁县国土资源局 时间:2018-07-27 15:30

2017年度泰宁县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泰宁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的通知》(泰财〔201869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泰宁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全县国土资源的责任;承担监督检查下级国土资源办事机构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调处权属纠纷;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保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在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监督管理本县地质环境及开发利用;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拟订、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交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泰宁县国土资源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泰宁县国土资源局

财政核拨

7

8

泰宁县国土资源基层所

财政核拨

22

20

泰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财政核拨

12

10

泰宁县国土监察大队

财政核拨

4

4

泰宁县矿产管理站

财政核拨

4

4

泰宁县土地收储中心

财政核拨

8

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泰宁县国土资源局主要任务是: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全县国土资源;监督检查下级国土资源办事机构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调处权属纠纷;保护全县耕地,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保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全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在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监督管理本县地质环境及开发利用;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拟订、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交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项目用地保障

1.严格把好项目用地预审关。认真审查项目用地规模、布局、占补挂钩措施和用地计划指标,积极引导项目科学选址、合理用地。2.加快农用地转用及征收。 3.做好建设用地审批供地。

    (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推进土地开发整理

1.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年初落实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与下辖各个村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并将基本农田地块位置、质量等别、面积落实到村,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8万亩、基本农田不低于15.72万亩。

2.推进土地整理项目,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建设。落实2016年基本农田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83万元、基本农田保护建设项目资金963万元;开展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8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识建设(12座保护牌、100个界桩)全部完成。2016-2017年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基本农田管护资金(省上全额下达2016943.2万元;2017年资金664万元,占总额70%)已下拨各乡镇。

    (三)加强土地收储,落实土地市场配套机制

1.加大土地收储力度。2017年征收村集体土地110.7859亩,支付补偿款407.5535万元;司法拍卖收购国有资产5宗,土地面积69.46亩,土地价款3362.76万元。

2.强化收储资产管理。根据市场行情,调整已收储的店面房屋及土地资产租赁价格,安排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实行集体定价、一年一订、集体会签制度,防止资产失管漏管,确保收储资产保资增资。全年签订租赁合同29份,收取租赁金64.2257万元。

3.执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对商业、娱乐、旅游及商品房开发等经营性用地项目,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加强执法监察,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围绕宣传主题,认真开展“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日宣传活动,采取上街咨询、召开座谈会、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及宣传画300余张,悬挂横幅60条,发放宣传特刊资料3000份。

2.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2017年土地执法动态巡查360人次,制止违法用地行为35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0宗,其中土地违法案件18宗,矿产资源违法案件2宗,违法占地面积81.35亩(耕地23.52亩),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建筑物面积4.1万平方米,拆除面积0.23万平方米,罚没款57.21万元。

3.强化专项执法督查。完成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立案查处违法用地11宗(面积44.03亩),非立案查处疑似违法用地11宗,执法履职到位率100%;完成省域土地督察实地抽查,拆除违法用地2宗(面积3.1亩),立案查处1宗(面积1.3亩),通过上海督察局审核;抓好中期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落实全天候遥感监测图斑核查。

4.有力畅通群众诉求。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工作,2017年我局共接到来信来访13宗,信访答复 13宗,信访回复率100%

    (五)夯实基础工作,提高服务能力

1.扎实开展土地利用规划中期调整完善工作。在对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衔接各生态红线的基础上,对泰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规划调整完善。20177月完成听证论证会议,县级方案由市政府批转省政府审核,于11月份审核通过;乡级规划方案提交市政府审核,于12月审核通过。现阶段省国土厅在对各县规划数据库审核入库的工作。

2.抓好地籍测绘管理。一是完成土地年度变更调查。2016年工作的前提下,继续完成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我县2016年遥感监测疑似违法图斑83个,面积341.1亩(耕地面积157.3亩),通过外业核查,内业数据整合,最终成果提交国土部审核。国土部于8月将最终变更数据成果下发,且完成对泰宁县现状矢量数据库的更新。二是加快农村地籍及房屋调查。按照上级国土部门20206月完成任务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2017年完成调查的行政村数量32个,占2017年任务56.14%三是加快“数字泰宁”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该项目于20168月立项,201710月完成建设项目设计书评审,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于12月通过市国土局审批。

3.不动产登记发证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规范服务到位。坚持“优质、高效、准确、便民”服务信条,健全完善“缩短办证时限”、“简化办证材料”、“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规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主动服务到位。主动作为,提供了为金融企业“无间贷”绿色通道、房地产开发企业专人窗口、在建工程抵押办理等服务,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全县已发放不动产权证1935本,不动产权利证明2845本。

(六)加强矿政管理,推进矿业秩序健康发展

    1.落实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根据部、省要求,组织10家勘查权人,7家采矿权人认真填报相关勘查开采信息,并在网上公示,通过实地内外业核查后,顺利通过验收。

2.加快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根据部、省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经过总结和提炼规划基础研究成果,基本编制完成了《福建省泰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文本,待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修改完善后报省国土厅审批通过。

3.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联合安监、林业、环保等部门多次深入我县非煤矿山、所有非法违法采矿点、关闭的矿山点(硐)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对上青李家坊矿区金矿详查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下发了 2份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已整改到位。至今暂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以及原有非法采矿点死灰复燃的情况。

4.加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力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与要求,针对大龙乡饰面用花岗岩矿山露天开采、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明确治理措施,落实整改时限。目前,所有矿山都处于停产整顿中,平台客土2800立方米,绿化补植苗木17万余株,草皮5500平方米,绿化补植面积达12.5万平方米;所有矿点共建废水收集池子61个,容量约为5950立方米。

 (七)加强地灾防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认真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完成了《泰宁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指导各乡()完成编制《2017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全县114地灾点均竖立警示牌,发放防灾明白卡114份、避险明白卡693份。

    2.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县、乡、村、点四级监测网络体系,落实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我局新设置了地灾值班室,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认真做好汛期值班记录,确保信息畅通。二是邀请技术支撑单位实施地灾点防御应急调查,重点对杉城镇五谷巷、第三中学、泰康垅安置区等5个地灾点现场核查,提出应急避让措施,避免了人员伤亡

3.积极向上争取地灾治理补助资金。加强对省厅下达“5.8”灾害应急资金300万的监管使用,督促各乡镇做好项目治理;加快省厅补助资金357万元的杉城镇城关泰康垅安置区滑坡治理工程项目建设;落实五谷巷安置小区、三里亭安置小区、第三中学以及大田乡北斗村、下渠乡下渠村等地灾隐患点治理项目,积极争取省市资金,解决治理资金缺口问题。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泰宁县国土资源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48万元,本年收入4439.33万元,本年支出4439.3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6万元。

(一)2017年收入4439.3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62.16万元,增长-12.9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439.3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280.97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支出4439.3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62.17万元,增长-12.9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99.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43.78万元,公用支出255.79万元。

2.项目支出3639.7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56.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21.8万元,增长158.2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级科目)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57.14%。主要原因是驻村蹲点干部补贴为3个月。

(二)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级科目)1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6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级国土资源与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津贴。

(三)行政运行(项级科目)549.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47万元,增长50.9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四)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级科目)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2万元,主要原因是土地测量支出项目增加。

(五)国土整治(项级科目)93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7.39万元,增长196.62%,主要原因是基本农田保护项目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支出增加。

(六)地质灾害防治(项级科目)10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46万元,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支出项目增加。

(七)土地资源储备支出4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万元,增长6.7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八)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03.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1万元,下降8.09%,主要原因是办案及业务费用减少。

(九)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农田保护项目支出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282.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83.98万元,增长-46.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级科目)973.9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2.99万元,增长5.75%。主要原因是征拆补偿项目增加。

(二)土地开发支出(项级科目)928.5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516.12万元,下降62.0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三)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级科目)10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变动。

(四)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级科目)28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32.9万元,增长90.03%。主要原因是灾毁耕复垦、基本农田保护及地质灾害应及工程项目支出增加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9.5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43.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55.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27万元,同比增长-26.9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41.07%,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车辆费用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0.3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土地督察、上下级业务指导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94批次、接待总人数1928人。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9.46%,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5.99%,主要是:办公费、差旅费、基准地价修编及监察执法等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业务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11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1部门业务费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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