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笋竹企业、县竹业协会:
按照《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结合泰宁实际,为做好2025年度省级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安全生产达三级以上标准、获得龙头企业称号在有效期内优先。
2.要求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核算规范。
3.企业被列入市场监管部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申报。
二、补助范围
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补助指用于支持笋竹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开展竹林认证、品牌创建和引进新设备等方面的补助。
三、补助标准
1.新设备引进补助标准不超过设备采购金额30%,原则上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200万元,生产有机燃料等低端产品加工设备不予补助。
2.竹林认证补助不超过支出经费50%,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3.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补助标准不超过支出额50%,补助总额最高不超100万元。
四、其他要求
1.以此次项目申报为基础建立项目库,2025年竹产业省级财政专项补助项目必须在上报的项目库中。
2.请各相关单位于9月19日前将产值及完税证明(向税务局开具)、项目申报表、计划采购设备清单等材料报送至县林业局产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忠斌,联系电话:18105063089 电子邮箱:13960523999Z@163.com
附件: 1.2025年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申报表
2.2025年采购设备计划表
泰宁县林业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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