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3年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资金的公示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10-24 15:35

  根据《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5〕4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近期几项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1〕282号)文件要求,我局2023年10月受理一家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1人,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共需拟补助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监督电话:0598-7832943。

  附件: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资金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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