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关于进一步扶持商贸企业加快发展四条措施的通知》等若干政策资金补助的公示
来源:泰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3-06-15 08:35

关于2022《关于进一步扶持商贸企业加快发展四条措施的通知》等若干政策资金补助的公示

 

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商贸企业加快发展四条措施的通知》(泰政〔20224 《泰宁县开展稳投资、促生产、旺消费活动推动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泰委办发明电〔202212号)文件精神,通过企业自主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现将《2022关于进一步扶持商贸企业加快发展四条措施政策拟补助表》、《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方案政策措施拟补助表》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日内向公示机关提出。

 

公示时间:2023615日至2023621日止。

公示电话:泰宁县信局  7866156

 

 

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615


2022年关于进一步扶持商贸企业加快发展四条措施政策拟补助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补助项目

拟补助金额(万元)

政策条款

1

福建泰宁辰营贸易有限公司

培育新发展限额以上商贸企业

 

 

5

对当年新入统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给予批发零售企业每家一次性补助 5 万元、住宿餐饮企业一次性补助 3 万元。对当年新入统的限额以上个体工商户,给予每家一次性补助 2 万元。

2

三明市泰达海通贸易有限公司

5

3

泰宁县杉杉金湖宾馆有限公司

3

4

泰宁县华大酒店有限公司

3

5

福建泰宁五达餐饮有限公司

3

6

福建泰宁辰营贸易有限公司

入统当年按销售收入的0.35% 进行奖励,奖励兑现分两个年度落实,当年兑现80%、次年兑现20%

15.25

1.对当年注册、当年入统的批发零售企业,给予 3 年扶持期,入统当年按销售收入(销售收入为应纳税营业额,下同)的 0.35%进行奖励,第二年按入统当年奖励标准的 90%进行奖励,第三年按入统当年奖励标准的 80%进行奖励(自入统第二年起,每年营业额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否则取消奖励资格。奖励兑现分两个年度落实,当年兑现 80%、次年兑现 20%)。2.单个企业年度经营贡献累计奖励补助,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当年经营贡献地方留成部分。

7

三明市泰达海通贸易有限公司

8.9

8

20家法人企业

信息补助费

2.4

限额以上企业给予每年 1200元的统计信息经费补助,限额以下企业给予每年 400元的统计信息经费补助

9

38家大个体及亿元市场

4.56

 

21家限下样本企业

0.84

 

合计

 

50.95

 

 

 

 

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方案政策措施拟补助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补助项目

拟补助金额(万元)

政策条款

1

泰宁县杉杉金湖宾馆有限公司

2022年一季度入奖励

2

18.大力培育服务业商贸企业。对现有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掌握企业发展现状,及时将发展势头好的企业纳入重点培育对象,着力培育一批增长潜力大、竞争力强的成长型企业,力争一季度全县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家以上,对一季度新增入规商贸、服务业企业,在兑现现有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奖励2万元,实现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

2

泰宁县华大酒店有限公司

2

 

合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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