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林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竹产业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泰宁县林业局 时间:2022-09-01 09:14
 各笋竹企业、县竹业协会

按照《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竹产业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结合泰宁实际,为做好2023年度省级笋竹精深加工示范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竹制品企业新采购设备金额达100万元以上,笋制品企业新采购设备金额达50万元以上。

2.要求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核算规范。

3.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达三级以上标准获得龙头企业称号在有效期内优先。

二、补助范围

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补助指用于支持笋竹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开展竹林认证、品牌创建和引进新设备等方面的补助。

三、补助标准

1.新设备引进补助标准不超过设备采购金额30%,原则

上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200万元,生产有机燃料等低端产品加工设备不予补助。

2.竹林认证补助不超过支出经费50%,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3.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补助标准不超过支出额50%,补助总额最高不超100万元,补助对象为规模以上企业

其他要求

1.以此项目申报为基础建立项目库,2023竹产业省级财政专项补助项目必须在上报的项目库中

2.各相关单位96日前将产值及完税证明(向税务局开具)、项目申报表、计划采购设备清单等材料报送至县林业局产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江建芳,联系电话:13255096187  电子邮箱:13960523999Z.com。

    

                              泰宁县林业

                               20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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