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2021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补助名单及金额的公示
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泰政办〔2020〕17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40号)文件精神,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并取得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每次生活费补贴 300 元,每人每年补助只享受一次。经县人社局审核,现将泰宁县2021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补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向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0598-7832943。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7日
附:2021年泰宁县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补助人员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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