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继续执行《2021—202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政策规定的通知
来源:泰宁县农机中心 时间:2023-12-27 11:09

闽农机函〔2023〕666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个人

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中,为连续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让购机者及时享受到补贴政策,经研究决定,2024年1月1日后,在新政策出台前,继续执行《2021—202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政策规定。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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