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关于暂停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省级资金相关 机具补贴申请的公告
来源:泰宁县农机中心 时间:2022-01-28 11:03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分配下达我县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省级资金28.9036万元,扣除我县2021年实际超录省级资金5.097万元后,我县2022年实际可用中央(省级)资金23.8066万元,截至目前,我县已申请使用省级资金28.1万元,已达当年实际可用中央(省级)资金110%,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已自动关闭我县省级资金补贴相关机具补贴申请录入功能。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1〕3号)、《2021—2023年泰宁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泰农〔2021〕65号)要求,现停止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省级资金相关机具补贴申请。

   特此公告。

 

泰宁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

2022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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