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2021年多功能拖拉机注销通告
来源:泰宁县农机中心 时间:2021-12-17 11:10
 泰宁县2021年多功能拖拉机注销通告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和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多功能拖拉机行业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6]530号)、《关于开展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9]702号)和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拖拉机报废回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农机[2013]379号)规定。下列闽04-60801等68台多功能拖拉机达到规定9年期满的强制报废标准。《泰宁县2021年多功能拖拉机到期报废一览表》附后)。请机主自通告之日起60日内将拖拉机送交合法、有资质的泰宁县城关细德修理厂进行报废,并到泰宁县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将注销其拖拉机档案,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

特此通告。

 

附:泰宁县2021年多功能拖拉机到期报废一览表

 

 

泰宁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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