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示范推广政策公开
来源:泰宁县农机中心
时间:2024-08-29 08:11
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等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3号)及附件《福建省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2.补助对象:承担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示范推广任务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3.补助内容:主要用于先进适用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包括:建立示范点,组织开展技术试验、现场演示、培训观摩、宣传推介、入户指导和机具转运等。
4.补助标准:10万元,1场市级以上示范推广活动、1场县级以上示范推广活动。
5.申报程序:泰宁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承担单位。
咨询电话:0598-7832131
监督电话:0598-7866486 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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