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办理须知
来源:泰宁县农机中心
时间:2016-05-17 08:56
泰宁县农机购置补贴办理须知
1.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兑付方式。
2.补贴范围泰宁县农民(提供当地公安部门或村居组织出具的申请补贴主体农民身份的证明),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含农业企业)以及返乡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大中专毕业生。
3.自主购机允许在省域内省农机局定经销商或厂家购机,取得购机者姓名、开具全额发票、售后服务凭证、结算清单和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
4.购机者凭机具和补贴机具供货和核实表、身份证、户口本、农民身份证明(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购机发票、结算清单(如能在发票中体现有关产品信息可不另附)和信用社账户或一卡通(折)到农机中心提出申请验机核实。
5.对单机补贴总额5000元以上的机具在核实过程中,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照”、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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