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宁县梅口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和“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加强“123”工作机制(即绘制一张图,强化两个主体,提升三种人员),构建从乡镇到村再到生产主体的网格化监管模式,进一步夯实网格监管“最后一公里”。
一、绘制一张图,明确工作职责
梅口乡辖区9个行政村,立足乡镇实际,设立了2名监管员和3名村级协管员,每3个村配备一名协管员,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绘制了乡、村两级网格监管责任图,明确了监管职责和监管区域,协同配合,明晰了上下层级网格责任人、监管责任人、责任区域,形成“区域清晰,责任到村,落实到人”的网格监管机制,实现一图绘尽,监管到位。
二是强化两个主体,压实第一责任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既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又要落实生产主体第一责任,实现双向发力,切实担负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一是聚焦关键问题,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梅口乡制定了《梅口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责任的要求,健全完善农产品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建立乡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监管人员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有效完善网格监管工作。二是聚焦监管对象,强化生产主体责任。不定期逐一摸底乡域内各类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立并动态管理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通过宣传引导、日常巡查、风险监测,倒逼生产主体严格遵守安全期间隔期、休药期等相关规定,增强主体底线意识,强化生产主体落实第一责任。2022年,排查20余家企业,其中,状元茗、玫瑰谷、广兴洲等25家生产主体已被列入梅口乡农产品生产主体监管名录,19家种养散户纳入散户监管名录;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32余份,巡查生产主体108家次;开展蔬菜、水果、茶叶等速测1063批次,合格率100%。
三、提升三种人员,提高监管水平
梅口乡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注重监管员、检测员和村级协管员的配备与培训,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各方保障,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一是提升监管人员监督管理意识。坚持通过线上视频培训、线下集中培训等方式,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四级监管人员线上线下培训班,不断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乡镇集中培训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监管手册》等农产品安全知识,有利于提升监管工作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督意识和监管能力。二是提升检测人员检测能力。为了切实提升梅口乡检测人员检测水平,梅口乡建立独立1间快检室,配备农(兽)药检测仪器等检测设备齐全,保障农产品快检工作有序的开展。同时,积极参加省、市、县等上级部门检测员技能培训,熟练掌握检测技术水平,与县检测中心紧密联系,积极探索解决检测操作难点问题,有效提升业务能力和技能水平。三是提升村级协管员协管责任。梅口乡认真履行村级协管考核机制与工作职责,不定期组织乡镇监管人员深入各村组,督查指导村级协管员日常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记录,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覆盖全面的工作机制,从根本提升协管员协管能力,夯实了村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22年以来,梅口乡举办并参加各类宣传培训8场次,参加人员60余人次。
四、加强网格化监管,推动茶叶标准化
梅口乡位于泰宁县南部偏西处,以生产茶叶、水果、渔业等农产品为主,尤其生产茶叶较为突出,梅口乡茶叶企业10余家,其中有2家省级龙头企业,2家茶叶绿色食品标志,茶叶种植面积3000余亩。梅口乡依照《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茶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坚持“统一栽培技术、统一加工技术、统一品牌”的发展思路,积极发挥乡、村两级监管人员与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技术,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积极推动状元茗茶、绿圣等龙头企业做好示范带动作用,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上传追溯信息、凭证销售,有力的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梅口乡有2家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化示范基地,茶叶企业赋码1091批次。
下一步,梅口乡将不断强化“123”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网格化监管工作新机制,做好日常巡查、快速检测、承诺达标合格证、技术指导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助推国家农安县迈向新台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