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种养生产主体及散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年最新修订版)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推行农产品上市检测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进一步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做好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种养生产主体未纳入追溯并行系统的企业,及时与乡(镇)、村两级监管人员联系,纳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规范生产信息录入、赋码准出、贴码销售。种养散户应在上市前,开具散户承诺达标合格证,各乡(镇)人民政府已设立散户承诺达标合格证打印区。
二、做好农产品上市必检测。请各种养生产主体及散户上市前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各乡(镇)已设立检测室,检测仪器完备,各种养生产主体及散户在农产品上市前可以前往乡(镇)府送样检测,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落实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泰宁县县、乡两级检测人员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叶珍珠 |
泰宁县 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 |
18759825703 |
2 |
黄晓勇 |
杉城镇 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 |
13559092680 |
3 |
戈荣华 |
朱口镇 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 |
13860596502 |
4 |
张杰 |
下渠镇 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 |
18806079130 |
5 |
吴盛花 |
大龙乡 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 |
17850867728 |
6 |
曾晨 |
上青乡 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 |
13806977837 |
7 |
黄世伟 |
新桥乡 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 |
18760265375 |
8 |
范长胜 |
大田乡 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 |
13860563036 |
9 |
吕晓琪 |
梅口乡 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 |
17359892924 |
10 |
李文健 |
开善乡 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 |
1805495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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