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8-02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 泰大龙政〔2024〕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大龙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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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大龙乡汛期地质灾害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泰大龙政〔2024〕4号
来源:泰宁县大龙乡人民政府 时间:2024-03-25 10:52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4大龙乡汛期地质灾害群众转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大龙乡人民政府

                                      2024325

 

 

 

 

2024大龙乡汛期地质灾害群众转移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持续深入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变被动防灾救灾为主动防灾避灾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如下

一、组织措施

(一)成立大龙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陆远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郑丁贤(人大主席)

        廖清辉(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张开洗(乡党委委员、大龙派出所所长)

 (乡政府副乡长)

 员:马孙平(党政、党建办负债人)

汪孝康(乡水利工作站负责人)

林南发(大龙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廖惠芬(乡财政所负责人)

  (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杨丽红(民政负责人)

吴良城(大龙林业站站长)

吴立斌(大龙供电所所长)

  (大布广电网络服务负责人)

李荣生(泰宁县总医院大龙分院院长)

  (泰宁县总医院龙安分院院长)

梁宗华(大龙中心小学校长)

廖丽梅(龙安学校校长)

李绳海(大龙自然资源所成员)

各村书记及副书记

各村自然资源协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大龙乡自然资源所,主任由廖清辉同志兼任,联系电话18760263266该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具体落实本乡地质灾害的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预防措施。

(二)根据调查情况已明确了地质灾害具体责任人与各灾害点的监测人,群防的网络体系(详见附表1),村、组、户之间已签定防灾责任状,从而明确各自的防灾职责。

(三)乡政府拟定了各地质灾害点住房的应急转移方案,成立了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小分队。

(四)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开展对各行政村负责人的地质灾害宣传与防治培训工作;应安排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的监测方法、监灾预报和应急措施的培训工作,制定汛期汛后各灾点巡计划。

二、防治方案

2016“5.8”泥石流灾害后,2023年我县经历3场暴雨,降雨量较往年有所增加,已重新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1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应视当地的经济情况和乡村社会发展规划(主要是新村建设规划),视危害程度和灾情严重程度,逐步采用搬迁避让或进行切实可行的工程治理。

工程治理目前一般采用坡改梯、水改旱、地表排水、削坡减载(消除易滑体)、石砌护坡、夯实袭缝及坡面防护等综合治理措施。

在未采用搬迁或有效的防治措施之前,大龙乡目前存在的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监测对象。危险性或危害性大的地灾点,汛期应采取临时避让并树立警示牌注明地质灾害的类型、特点、规模、危及对象、应采取的防治措施及主要责任人、监测人联系电话等。

三、监测方案

(一)监测方案

地质灾害隐患点采用简易监测法。该法目前常用的主要有定期目视检查,特别在汛期台风暴雨及强降雨时,应检查被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无其它异常变化;如有掉块、响声等异常变化,应及时组织人员及财产按应急转移方案撤离危险区。

安装简易监测设施要求安装在地质灾害点敏感变化部位(如滑坡前缘、后缘及中部袭缝和墙体变形裂缝等),设立简易固定标尺或抺水泥砂浆以观测变化,如发现变形异常,及时转移避让。

(二)监测工具

简易观测一般采用钢尺、皮尺等工具。

(三)监测次数和时间

    旱季每月观测一次;雨季(5-9月)每10天观测一次。如发现被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异常变化、或汛期、台风暴雨天气,特别是12小时过程降雨量达50mm以上时,应加密观测次数(每天一次或每天数次)。

(四)监测成果分析

    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成果都必须按统一表格填写记录,定期汇交到县自然资源局,若监测数据有重大异常时,应首先采取避让措施,并及时向大龙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会同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小组及有关部门讨论分析,为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报和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四、应急方案

(一)灾前预报:当被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异常变化或县气象部门的汛期及台风暴雨天气预报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上级和各村组各隐患点传达灾前预报信息,做好防灾准备。

(二)临灾应急:临灾预报发布后,预报的临灾区应进入临灾应急期。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进入应急状态,并启动相应应急转移方案,及时通知和组织临灾区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和财产进行安全转移。

(三)灾后应急:当地质灾害发生后,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派人到现场了解灾情,组织乡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小分队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应急工作,组织非灾区群众协同进行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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